瑞典政府的一项研究建议,通过申请程序为投资新核电的企业提供国家援助。该研究称,应出台一项新立法来规范获得援助的条件、援助措施以及申请必须包含的内容。
金融市场部长 Niklas Wykman(右)和调查员 Mats Dillén(左)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了拟议的模型(图片:regeringen.se)
2022 年 10 月,瑞典即将上任的中右翼联合政府对核能持积极态度。2023 年 11 月,瑞典公布了一份路线图,预计到 2035 年将建成至少相当于两座大型反应堆的新核发电能力,到 2045 年将有多达 10 座新的大型反应堆投入使用。
去年 12 月 20 日,政府任命 Mats Dillén 负责制定并提交新核电反应堆建设融资和风险分担模式提案。根据授权,所提议的模式必须设计成核电总发电量至少为 2500 MWe(相当于两座大型反应堆的发电量)的水平,最迟在 2035 年之前必须建成。
在设计融资和风险分担模式时,调查组需要描述和分析其他国家(主要关注欧洲)已经使用的模式。提案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援助和竞争规则。此外,调查组还应提交必要的立法提案。
迪伦现已公布这项研究的结果。
报告称,调查“发现了私人投资者对新核电的商业理由与社会经济理由之间存在差异的条件。结论是,效率原因为国家支持对核电的投资提供了理由”。
通过分析其他国家的融资模式,并重点关注欧洲项目,调查得出结论:将大部分风险分配给电力生产商的模式为成本效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激励,但伴随着高昂的资本成本;欧洲国家倾向于在核电项目中承担更多风险,以降低资本成本并促进对新核电的投资;政府参与核电项目需要承担监管成本;在设计融资和风险分担模式时,使用欧盟委员会已经批准的支持形式可能会带来好处,从而实现更有效的国家援助评估流程。
建议模型
所提出的模型的目标是:以相对于新核电投资成本较低的成本提供电力生产;确保在建设阶段有强大的成本效益激励,并在运营阶段保留响应市场价格信号的激励措施;设计解决已发现的市场失灵的支持措施;为私人参与者提供足够的预期回报,使其愿意投资新核电;并达到国家援助批准的标准。
融资和风险分担模式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这些部分可以降低资本成本,从而以低成本促进对核电的新投资。这些部分包括:国家贷款为新核电投资提供资金,从而降低资本成本;国家与核电生产商之间签订的双向差价合约;以及风险和收益分担机制,为投资者提供最低的股本回报率。
调查显示,新核电的差价合约由所有电力客户承担。预计成本将低于每千瓦时 0.02 瑞典克朗(0.002 美元)。
报告称:“融资和风险分担模式包含几个参数,需要在国家和项目所有者之间的民事法律协议中确定和规范。”“最终,这些参数将通过国家和新核电投资者之间的谈判决定。届时应该根据选定供应商的招标提供更精确的成本估算。此外,模型设计和参数值都需要在未来的国家援助评估中进行论证。”
调查结果显示,应出台新的立法法案,规范获得资助的条件、资助措施以及申请必须包含的内容。该法案拟于 2025 年 5 月 6 日生效。
报告补充道:“关于该指令要求提出实施该模型的时间表和活动计划,以及强调可以降低成本、缩短许可和施工流程的其他措施,调查得出结论,这些任务最好由政府发起的其他调查来处理。”
“瑞典上一座核电站建成已有 40 年了,”报告指出。“由于缺乏经验,以及需要建立供应链,预计第一批新反应堆的成本会相对昂贵。该模式旨在资助 4000-6000 兆瓦的核电计划,相当于大约四座大型反应堆。此后,预计建造新核电站的成本和风险将会降低,政府支持的需求也会随之减少。”
今年 1 月,瑞典能源和工业部长埃巴·布施 (Ebba Busch) 宣布任命卡尔·伯格洛夫 (Carl Berglöf) 为国家核电协调员,该国正着手实施扩大核电发电能力的计划。作为该职位的一部分,他将继续支持政府跟进和分析核电扩张工作的进展情况,并确定是否需要采取补充措施。该任务必须在 2026 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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