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营运期)航标布设航标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7-25 11:3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廉江核电站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营运期)航标布设航标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营运期)航标布设航标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营运期)航标布设航标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FH-CS-20240605-02

项目名称: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营运期)航标布设航标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7,9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营运期)航标布设航标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包预算金额:1,167,9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新增格式二十六)。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新增格式二十六)。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资料,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新增格式二十六)。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营运期)航标布设航标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营运期)航标布设航标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24日 至 2024年07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1078号新城国际广场1幢402、405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1078号新城国际广场1幢402、4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粤西航道事务中心廉江航标与测绘所

地 址:广东省廉江市安铺镇环市东路(广东省粤西航道事务中心廉江航标与测绘所)

联系方式:0759-6855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1078号新城国际广场1幢402、405室

联系方式:020-36492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20-36492667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4日

相关附件: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营运期)航标布设航标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磋商文件(2024072401).zip

附件-新增格式二十六.doc

招标代理协议书-挂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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