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7月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阿斯塔纳召开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上海合作组织+”阿斯塔纳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发出团结互信、共同繁荣振兴的“上合声音”。
上合组织是全球重要的核电发展力量
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于2001年6月15日,由26个国家构成,其中有10个成员国、2个观察员国、14个对话伙伴,已有23年的历史,逐渐成为国际治理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上合组织最高决策机构是成员国元首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审议和决定重大问题。上合组织框架内的国家总面积约占全球陆地总面积的30%,总人口约占世界总人口的50%,国内生产总值总和约占全球生产总值的25%。
在上合组织框架内有11个国家具有在运和在建核电机组,或者曾经运行过核电机组,分别是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印度、巴基斯坦、伊朗、白俄罗斯、亚美尼亚、土耳其、埃及、阿联酋。其中,哈萨克斯坦曾经运行一台钠冷快堆核电机组,但是现在已经关闭。
上合组织国家核电发展情况
01 在运核电机组情况
上合组织框架内有8个国家正在运行核电机组,在运机组127台,总装机容量1.07亿千瓦,分别占全球在运机组总数和总装机容量的30.5%和28.5%。2023年,上合组织框架内国家核能发电量为7282.56亿千瓦时,占全球核电总发电量的28.5%。中国、俄罗斯、印度、巴基斯坦、伊朗和白俄罗斯是上合组织框架内具有在运核电机组的6个成员国,亚美尼亚和阿联酋是上合组织框架内具有在运核电机组的2个对话伙伴。
上合组织国家在运核电机组情况
2023年上合组织国家核能发电情况
02 在建核电机组情况
上合组织框架内有6个国家正在建设核电机组,在建机组45台,总装机容量4849.1万千瓦,分别占全球在建机组总数量和总装机容量的76.3%和79.4%。中国、俄罗斯、印度和伊朗是上合组织框架内具有在建核电机组的4个成员国,埃及和阿联酋是上合组织框架内具有在建核电机组的2个对话伙伴。
上合组织国家在建核电机组情况
03 永久停堆机组情况
上合组织框架内有4个国家已经有核电机组退役,退役机组14台,总装机容量587.6万千瓦,分别占全球永久停堆机组总数量和总装机容量的6.7%和5.5%。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巴基斯坦是上合组织框架内具有永久停堆核电机组的3个成员国,亚美尼亚是上合组织框架内具有永久停堆核电机组的对话伙伴。
上合组织国家永久停堆机组情况
04 暂停运行机组情况
印度和日本是全球具有暂停运行核电机组的2个国家。印度是上合组织成员国,有4台核电机组暂停运行,总装机容量64万千瓦,分别占全球暂停运行机组总数量和总装机容量的16%和3%。
上合组织框架内的国家储备有全球重要的铀资源
上合组织框架内的国家是全球重要的铀资源储备区域。根据经合组织核能署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2022年铀资源、生产与需求》红皮书规定的在全球查明可采资源量中,开采成本低于40美元/千克铀的资源量为77.59万吨铀,开采成本低于80美元/千克铀的资源量为199.08万吨铀,开采成本低于130美元/千克铀的资源量为607.85万吨铀,开采成本低于260美元/千克铀的资源量为791.75万吨铀。
上合组织框架内的国家,查明可采资源量中,开采成本低于40美元/千克铀的资源量为62.73万吨铀,占全球的比例为80.84%(澳大利亚和印度数据未公布)。开采成本低于80美元/千克铀的资源量为96.86万吨铀,占全球的比例为48.65%(澳大利亚和印度数据未公布)。开采成本低于130美元/千克铀的资源量为181.50万吨铀,占全球的比例为29.86%。开采成本低于260美元/千克铀的资源量为229.32万吨铀,占全球的比例为28.96%。
上合组织框架内的国家在铀资源领域拥有重要地位,它们的铀资源储量和产量对于全球核电行业具有重要影响,尤其是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和蒙古等国,它们的铀资源对于全球核电产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政府组织积极推动全球核电发展
当前,为应对气候变化、保障能源供应和促进清洁能源转型,国内外核电正处于发展机遇期。国际原子能机构连续三年上调核电发展预测值。国际能源署指出,为实现净零排放,2050年全球核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均将在2021年基础上翻番。
国际政府组织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核电,携手推动核电积极发展。上合组织重申促进和平利用核能领域平等互利合作的重要性。金砖国家认为核能对于建立灵活、具有韧性和可持续的能源系统至关重要。
第28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首次将核能纳入议题,《巴黎协定》的近200个缔约方呼吁加速发展核能等零碳低碳技术,22个国家在该大会上签署《全球三倍核能宣言》。比利时核能峰会是全球首次专门围绕发展核能议题举办的最高级别峰会,32个国家的元首、政府首脑和高级别代表签署《核能宣言》,承诺倡议积极发展核电,推动小堆建设,为核电发展融资。G7、G20等国际组织也将发展核电作为重要的议题。
相关结论与建议
01 上合组织具有重要的核电发展潜力
上合组织核电机组机龄相对较小,是全球在运核电产业的重要构成部分,聚集了全球目前大部分的在建核电机组。上合组织将在全球核电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02 坚定不移积极安全有序发展国内核电
我国核电技术、装备制造、工程建设和运维经验已经走在世界前列,积累了重要的基础,为推动“双碳”目标实现,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我国还有较大的核电缺口,需要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
03 在上合组织框架内加强核电国际合作
上合组织框架内有23个国家计划发展核电,是全球未来核电建设的重心区域。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华龙一号”和“玲龙一号”等大堆和小堆技术。我国核电企业可以与上合组织国家积极开展核电技术合作。
04 在上合组织框架内加强铀资源合作
上合组织具有全球重要的铀资源储备。结合我国核电中长期发展实际,我国核电企业宜加快与上合组织国家开展铀资源合作,加大海外铀资源获取力度,加强勘查开发合作,提升铀资源采购进口能力,推动贸易与产业、贸易与海外铀资源获取、贸易与技术协同发展。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