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装备产业带动力强、产品附加值高,是发展核电产业的重要支撑,也是核电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山东省推动核电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瞄准提升核电装备产业规模实力出台八项措施。
今年以来,山东加快推进核电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规模和制造能力,产业发展势头良好,1—11月重点监测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9.5亿元,同比增长23.4%。在核电主管道、电气设备、压力容器等细分领域市场,山东特色配套优势明显,占有率领先。
按照《措施》,依托核电开发、“链主”等龙头骨干企业,山东将聚焦产业链薄弱环节、空白断点,精准引进一批“填空型”企业和“补充型”项目入链进群;突出招大引强、前沿高端,争取在引进头部企业和关键项目上取得重大突破。对新引进的核电装备项目,由项目所在地设区市政府牵头,提供“一站式”服务保障,对投资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加大设备奖补、金融信贷等支持;对符合集约节约用地要求的新建或技术改造核电装备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支持发展核能总部经济,依托核能总部入鲁企业核能设计单位、核电运营、大修中心、备品备件中心等分中心,做强设计、采购等产业链条,打造本地化设备供应和上下游配套体系。针对引进的涉核企业总部、功能性总部、区域型总部,在税收、办公用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由项目所在设区市“一事一议”研究制定招引落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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