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政府已在议会提出了一项修改瑞典核电立法的法案。它的目的是废除现行法律将运行中的反应堆数量限制为十个,并允许在新地点建造反应堆,而不仅仅是现有的地点。
瑞典议会大厦(图片来源:hpgruesen / Pixabay)
“这些提议意味着,《环境法典》中规定政府只有在取代永久关闭的反应堆并建在现有反应堆所在地的情况下才可以批准建造新的核反应堆的条款被删除,”政府说。“必须有可能允许十个以上的反应堆同时在比以前不同的地点运行。《核活动法》中的一项条款提出了相应的修改,其中提到了《环境法》中的禁令。 ”
该法律的修改拟于 2024 年 1 月 1 日生效。
去年10月,瑞典即将上任的中右翼联合政府对核能采取了积极立场,基督教民主党、自由党、温和党和瑞典民主党发布了书面政策协议——简称“蒂多协议”。在能源方面,协议称能源政策目标是“从100%可再生能源转变为100%无化石能源”。在 Tidö 协议中,假设 2045 年电力需求至少为 300 TWh,是当前需求的两倍。
协议还表示,应制定必要的法规,为瑞典小型模块化反应堆(SMR)的建设和运营创造条件。此外,必须缩短核电站的许可程序。
今年1月,瑞典首相乌尔夫·克里斯特森和气候与环境部长罗米娜·普尔莫赫塔里提出了修改瑞典核电立法的正式提案。拟议的立法修正案随后公开征求三个月的意见。
政府于9月28日做出最终决定,将该法案提交议会。
克里斯特森表示:“获得清洁电力对于瑞典的转型至关重要。通过今天的决定,我们正在加快绿色转型的步伐,并为在更多地方发展更多核电铺平道路。” “通过新的核电,我们正在创造减少排放的条件。”
“扩大核电是瑞典最重要的气候措施之一,”普尔莫赫塔里补充道。“我们需要到2045年将电力产量增加一倍,其中很大一部分需要来自可规划的电力。因此,联合党正在全力努力消除此前针对新核电设置的障碍。”
副首相兼能源、商业和工业部长埃巴·布希 (Ebba Busch) 表示:“瑞典公司和家庭必须能够在一年中的任何时间以有竞争力的价格获得清洁电力。为核电提供与其他无化石能源相同的条件类型,因此为新核电铺平道路对于在全国重建强大的电力系统至关重要。”
经济委员会主席托比亚斯·安德森表示:“这是旨在实现和促进瑞典新核电投资的多项措施中的第一步。” “任命本届政府的选民期待新的核反应堆,我们决心这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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