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世界上核能发展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印度对国内核能发展寄予厚望。与之对应的是,核能供应链如何在印度的法律框架内减轻项目风险?
1、印度核工业发展
库丹库拉姆核电站
印度是世界上能源消耗最多的国家之一,预计到2030年将超过欧盟。
为了满足其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印度计划在未来十年内加快发展其核工业。
印度大陆目前有22个反应堆在运行,总净容量约为6780 MW,并希望到2031年将其增加近三倍,达到22480 MW的总容量。
印度不仅在考虑扩大其大型核电站机组,还正在开发小型模块化反应堆(SMR)。
有了这样雄心勃勃的计划,印度应该从以往世界核能发展趋势中吸取什么经验?
20世纪60年代,印度首次进军核能领域,建造了两座小型通用电气(General Electric)沸水堆。
然而,当印度于1974年5月进行第一次核试验,同时拒绝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时,国际合作迅速停止。当时国际实施了各种制裁,将印度排除在核贸易之外。
在随后的几十年里,印度主要依赖俄罗斯。自2005年印度和美国的民用核合作倡议以来,印度已恢复在国际核界的地位。
目前,印度已与13个国家签署了《合作与和平利用核能协议》。
2、发展目标与阻碍
根据印度2006年的综合能源政策,该国的目标是为所有公民实现能源安全,无论他们是否有能力为此买单。
要使这一政策成为现实,印度需要减少对化石燃料进口的依赖。
然而,根据其目前的政策,印度化石燃料的综合进口账单预计在未来20年内将增加两倍,其中石油是迄今为止最大的组成部分。
为了满足印度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印度的政策制定者热衷于以最低成本、技术高效、经济可行和环境可持续的方式采用“安全、清洁和方便的能源形式”。
目前,该国将近3%的GDP用于能源投资,其中越来越多的投资用于清洁能源。
展望2050年之后,印度政府将核能视为实现长期能源安全和能源独立地位的最有力手段。
如今,就正在建设的反应堆数量而言,印度在世界上排名第二,仅次于中国。
印度2031年的主要目标之一是确保维持8-9%的增长率所需的能源可用。这为核能部门的大规模投资提供了机会。
尽管有这种势头,但提高印度核能发展的措施将继续受到几个因素影响。
首先,印度“核损害民事责任法”一直是外国供应商关注的问题。
第二,在按预算和计划时间内,建设完成核电站存在固有的挑战。
第三,由于核能的性质,一些核电项目遭到了当地民众的抗议。
第四,也是最后一点,由于俄罗斯目前是印度核领域唯一活跃的外国合作伙伴,因此可能会因与俄罗斯有关的制裁而出现延误。
考虑到这些考虑因素,无论是本地还是国外,在沿着印度核能发展道路努力时,他们都很清楚自己可能面临的法律陷阱。
3、减轻法律风险:印度和其他国家经验教训
围绕核电站项目的各种纠纷争议由来已久,各国均是如此。
芬兰的奥尔基洛托(Olkiluoto)核电站3号机组,由阿海珐-西门子的法德供应商联合体为业主Teollisuuden Voima Oyj(TVO)设计和建造,原定于2009年完工,但仍未完工。相关的国际商会仲裁持续了十年。
最近,EDF于2021向阿海珐提出15亿欧元的索赔,要求赔偿弗拉曼维尔(Flamanville)核电站3号机组的运营损失。
核工业特有的严格程序可能会导致许可证审批的延迟,从而推迟计划的施工进度。
此外,如果适用的法规在施工期间发生变化,承包商可能不得不修改工况,以适应新标准。
例如,在9/11恐怖袭击之后,监管机构要求改变设计,以考虑飞机撞上核电站的可能性。
同样,2011年福岛第一核电站核事故发生后,监管机构要求对设计进行修改,以解决类似的核电站漏洞。
印度也不例外,昆丹库拉姆(Kundankulam)核电站等一些电站的建设已经出现延误。
如果从早期阶段就对相关风险有适当的理解和管理,就可以缓解核部门的争端。
首先,可以在采购和合同起草阶段对风险进行管理。施工合同必须按照优先顺序规定和确定目标,如工作范围和性能要求、价格和完工时间,以及导致时间延长和额外成本的情况。
其次,合同管理阶段对风险管理非常重要。各方应制定明确而严格的项目管理程序,有助于识别和减轻因各方之间的误解而产生的风险。
第三,风险管理可以在处理各方之间的分歧和纠纷的阶段解决。当项目中出现索赔时,应按照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规定的方式公平有效地处理。索赔不应被允许累积,必须建立一个适当的制度来提出和回应当事方的索赔。
由于与核电站建设或其他有关外国实体的预期参与率和投资率,可能会产生争议。
考虑到这些项目的国际性质,以及在印度国内法院解决这些争端可能出现延误的风险,国际争端解决(如调解或国际仲裁)可能是首选。
国际建筑合同通常包括一项仲裁条款,用于解决项目期间出现的争议。
不同司法管辖区,为保证某些标准而制定的与核电站建设相关的现行法规在这里至关重要。
投资者可以采用的另一种解决争端的途径——根据投资者所在国和业主所在国之间有效的双边投资条约(BIT)启动投资条约仲裁。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是因核电站建设中的延误和成本超支而产生的争议也可能成为投资仲裁的主题。
核能部门被证明是商业纠纷的沃土,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一些最引人注目的仲裁案件。
2013年,美国公用事业公司南加州爱迪生公司(SCE)对日本三菱公司提起国际商会仲裁,指控三菱公司为美国圣地亚哥圣奥诺弗雷核电站交付的蒸汽发生器存在缺陷。
2014年,德国能源集团E.ON及其子公司PreussenElektra就双方于2009年签订的互惠电力供应协议产生的核电税支付问题,对Electrabel提起国际商会仲裁。
不同实体之间商业关系引起的争端,包括不供应核燃料或供应有故障的核电站设备,以及保护知识产权。
考虑到印度希望在未来几年建造大型核电站和SMR相关的核供应链的规模,未来可能会出现许多商业纠纷。
4、管理核能的法律框架
印度《原子能法》(1962年)是管理民用核能所有法规的基础立法。
但2010年《核损害民事责任法》对印度核能计划的发展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2010年法案旨在“规定核损害的民事责任,并通过对运营商的无过错责任,迅速向核事故受害者提供赔偿。”
该法案允许运营商有权向供应商追索因核事故支付的赔偿,如果事故是由供应商的行为造成的。
这种做法的部分原因是1984年发生在印度中央邦首府博帕尔的化学事故。这是迄今为止最严重的工业事故。
一家工厂夜间释放的有毒气体造成15,000至20,000人死亡,150,000至800,000人受伤。随后发生了一场重要的赔偿受害者的法律斗争,2022年10月,印度政府仍在考虑向最高法院采取进一步行动。
2010年法案具有争议性,因为根据国际核责任公约,运营商负有严格和唯一的责任,运营商“只有在书面合同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有权向供应商追偿。
印度的规定遭到了国内外核工业的批评。
印度与外国之间已经达成的协议认为,印度将“根据既定的国际原则建立一个民事核责任制度”,而外国供应商并不认为是这样。
印度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但没有成功,例如:通过了《核损害民事责任规则》(2011年)、该法案的常见问题解答,以及建立了印度核保险库,分别为核运营商和供应商提供核责任保险。
然而,核供应商的保险政策(NSIP)也引起了一些担忧。
首先,只有向核电站运营商提供的NSIP(供应商已为其投保)仍然完全有效,NSIP才会生效。
其次,NSIP仅涉及运营商根据《2010年法案》第17(a)条和第17(b)条享有的追索权,不包括供应商根据印度或国外任何其他法律可能对核损害承担的其他责任。
此外,在撰写本报告时,目前有两份公共利益诉讼请愿书正在最高法院待审。这些请愿书对该法案的有效性提出了质疑。
鉴于印度目前在核能领域的进步及其对能源的日益增长的需求,以及与外国供应商和投资者接触的需求,政府、运营商和供应商必须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5、未来核工业发展
印度的核电站建设项目经常引起抗议,以及当地民众和民权团体的抵制。
印度最高法院目前在平衡公众的担忧与政府发展印度核能部门的愿景,其发挥的作用似乎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
核能部门在实现全球脱碳能源目标方面具有巨大潜力。
印度的情况与此一致,因为印度的目标是增加核能在其能源结构中的份额,以满足其已知和预期的能源需求和战略安全目标。
然而,可以想象,随着对核能的日益关注,印度和世界各地的争端可能会以越来越快的速度出现。
如果印度核能部门的国际项目出现任何此类争议,由于外国供应商的参与和对该领域特定专业知识的要求,国际仲裁可能是解决争议的首选。
事实上,来自世界各地的例子表明,在核电站的建设和供应链各方之间的商业关系方面存在着广泛的争议,这些争议最终可能会成为建设、投资或商业仲裁中的争议。
在里面重要的是,有关各方应专注于早期风险管理,在项目或合同的整个生命周期中都必须认真遵守。
通常,当事方可以通过从一开始就采取积极主动和知情的方法来避免或至少减轻此类争端。
尽管印度在这方面似乎正在朝着正确的方向采取措施,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以轻松的方式处理核部门的项目。
所有相关参与者的大量关注和规划,对于一个受监管行业的项目和合同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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