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国家电投首单境外清洁能源权益融资计划产品成功落地,是中央企业首例通过权益融资方式支持境外清洁能源发展的成功案例,对央企境外产金融合发展、推进中国“3060”目标具有创新示范意义。该权益计划募集到的约3,300万美元(折合约2亿元人民币),将用于国家电投境外清洁能源项目的滚动开发。
此次落地的权益计划由财资公司联合中电国际携手打造,采用创新架构,由财资公司在开曼注册的公司“Comprehensive Energy Overseas Capital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 No.1”作为普通合伙人,中电国际和外部投资人中国诚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组建,开曼有限合伙作为权益融资计划投资主体。这是央企境外首次采用这种融资架构,通过股权融资方式,吸引外部战略投资者参与到国家电投境外清洁能源项目发展,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模式,实现各方互利共赢。
通过本计划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了国家电投资本结构,盘活了存量资产,扩大了有效投资,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有利于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为国家电投“2035一流战略”和国际化发展提供了金融支撑。本次实践中,香港财资公司、中电国际形成了可推广的海外权益融资新模式,为国家电投境外金融平台的搭建和完善提供了成功范例,也为国家电投成员单位“走出去”拓展了新的权益融资渠道,更好助力国家电投境外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香港财资公司作为国家电投境外重要金融平台,始终致力于为国家电投高质量发展提供绿色金融支撑。目前资产规模已近500亿元,占国家电投境外资产比例达到40%。近年来,香港财资公司通过发挥国家电投境外资金管理、投融资管理、外汇风险管理、金融服务四大平台作用,推动资金“引进来、走出去”,已累计投放国家电投境外项目信贷规模78亿美元,清洁能源信贷占比达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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