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核安全局发布关于印发《陆丰核电5号机组核岛基础浇筑第一罐混凝土前准备情况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通常在领发核电厂的建造许可证前,国家核安全局会组织开展核电厂核岛 FCD 前准备情况核安全检查,经检查批准,认定核电机组现场各项准备工作己具备核岛 FCD 的条件后,核电厂方即开展核岛FCD 有关施工活动。
2022年8月2日至5日,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检查组赴现场对陆丰核电5号机组核岛FCD前准备情况进行了核安全检查。检查组听取了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关于陆丰核电5号机组核岛FCD前准备情况的工作汇报。
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检查组对5号机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情况、施工管理条件准备情况、技术条件准备情况、核岛基坑负挖等前期施工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核岛FCD前现场准备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文件检查,对核岛基础、原材料存储场地、土建实验室、钢结构预制车间、混凝土搅拌站等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有关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了访谈。营运单位、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核鹏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检查给予了积极配合,检查达到了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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