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我国核电装机容量提升至5553万千瓦,同比增长6.5%,核电发电量1663亿千瓦时,同比上升4.5%,一系列数据说明我国核电产业发展稳健。目前,我国在运核电机组54台,装机容量稳居世界第三,在建机组规模位居世界第一。在核电发展的“第二个春天”里,我国正从核电大国向核电强国一步一步迈进。
自2021年下半年开始,国家层面陆续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积极稳妥推进核电余热供暖”清晰着墨。今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会议上,“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被再次强调。在“双碳”目标背景下,核电近零排放的特性,使其成为能源行业普遍认同的新时代基荷电源。
以我国2%的电力装机容量占比供应着全国5%的发电量,核电发展的潜力理应赢得更充分支持。4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时批准浙江三门、山东海阳、广东陆丰3个核电新建项目共6台机组,持续在行业内释放积极信号。三澳核电1号机组、太平岭1期1号机组、昌江核电“玲龙一号”小型堆近期也陆续开启核岛安装工程。看向政策规划层面,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到2025年,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
“目前我国核电全产业链情况稳定。铀原料储备充足、机组建设速率平稳、技术推进及延寿情况可控。”中核集团首席专家王黎明认为,核电完成2035年远景规划目标不成问题。“三代核电看中国”逐渐上升为国际共识,“华龙一号”技术立足国内、走出国门,正展示出强大硬实力。4月18日,“华龙一号”海内外示范工程项目全面投产,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充分展示我国核电技术的成熟性、先进性。
截至目前,我国已形成了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安全导则和其他安全标准及技术性文件等层次的核电与辐射安全监管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保障我国核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政策积极引导下,公众才能更充分参与到我国核安全监管过程中。
继海阳核电“暖核一号”项目在去冬今春成功供暖之后,3月9日,红沿河核电站与国家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签署了《核能供暖示范项目建设运维合作协议》,我国东北地区首个核能供暖项目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5月27日,江苏田湾核电蒸汽供能项目能源站浇筑第一罐混凝土,为全国首个核能供汽工程拉开建设帷幕。7月6日,全球首个陆上商用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玲龙一号”筒体吊装就位。除发电外,小型堆未来可适用城市供暖、海水淡化、工业供汽等核能综合利用多种场景……综合利用项目密集上马的背后,是国家层面突破核心技术难题,推动产业升级的意志体现。未来,国家层面将集结全国优势资源,作为重大科创组织者,持续推进核电项目在区域城市供暖、海水淡化、工业工艺供热、核能制氢等场景的示范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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