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共同社6月2日报道,受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严重核泄漏事故影响的福岛县田村市都路地区的525名居民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向每人支付1100万日元、总额约59亿9500万日元的损害赔偿。福岛地方法院于当地时间6月2日对此案作出了判决,要求东电向原告赔偿共计约7350万日元。
此外,法官认为日本政府在事故中不存在责任问题,因此驳回了原告向日本政府提出的赔偿要求。(总台记者 何欣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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