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文章|中国人民大学刁大明:核污水排海是饮鸩止渴

2022-04-16 20:24    核污水  核安全  日本核电  福岛核电站

一年前,日本政府悍然做出决定,将福岛第一核电站的百万吨核污水经过滤稀释后排入大海。在这一极其不负责任的决定公布后的整整一年时间里,世界上很多国家从捍卫全人类共同家园的角度出发,不断表达对环境污染的强烈关切、对日方此项决定坚决反对,就连日本国内也涌现出大量的反对声音。


一年前,日本政府悍然做出决定,将福岛第一核电站的百万吨核污水经过滤稀释后排入大海。在这一极其不负责任的决定公布后的整整一年时间里,世界上很多国家从捍卫全人类共同家园的角度出发,不断表达对环境污染的强烈关切、对日方此项决定坚决反对,就连日本国内也涌现出大量的反对声音。然而时至今日,日本政府对国际社会的合理要求始终置若罔闻,毫无及时悬崖勒马、撤销错误决定、停止相关准备的任何举措,令全世界极其遗憾与极度不安。
 
必须看到,日本政府决定排入大海的核污水含有氚等多种放射性物质,根本无法被过滤处理。这些物质一旦入海,必将在较短时间内扩散到太平洋海域的大部分地区,并将在10年后蔓延到地球上的所有海域,必然对全球环境与生态的安全造成无法预估的、不可逆的严重破坏,让全人类付出根本无法承受的代价。面对如此清晰明了的科学预判,日本政府仍然一意孤行,其背后是对国际承诺与责任的彻底无视,暴露了其急于甩包袱而不惜损害全人类福祉的自私心态,也反映其妄图施压全世界为其错误买单的自利盘算。
 
日本政府核污水排海决定严重违背了相关国际法的原则与精神。1994年开始实施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确要求各国应个别或联合采取一切符合公约的、以自身能力能实现的最切实可行方案来保护海洋环境,同时各国不应将损害或危险转移到其他区域。从这个意义上讲,日方的排海决定显然不是其自身能力能够实现的正确方式,只是将其自身成本最小化的敷衍方式,也是将危险转移到全球各海域的最危险方式,严重违背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
 
日本政府核污水排海决定是对国际责任的毫无担当。过去一年来,日方虽然表面上接受了国际组织的评估,但事实上仅接受针对排海方案的单一评估而非对地下掩埋等其他方案的全面评估。这就意味着,日方从一开始就妄图误导国际评估、欺骗国际舆论,无视甚至掩盖国际社会在环境安全上的正当诉求。值得警惕的是,美国公开支持甚至“赞扬”了日方的“一排了之”。美国毫无底线地纵容行为,与国际主流相悖的立场,暴露出美国彻头彻尾的“零和思维”与“双重标准”。对日方而言,美国的所谓“支持”只是将其视为“马前卒”,毕竟排海最先污染的是包括日本周边在内的西太平洋海域,距离美国尚远。由此可见,日本政府核污水排海决定对于困于生态安全危机的日本来说,同样是饮鸩止渴、害人害己。
 
日本政府核污水排海决定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自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以来,处理核污水始终是日本政府的“大包袱”。从自身利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的角度出发,日方选择了排海方案。但该方案背后可能也有将核污水这一国内议题转为国际议题的算计,即以排海并制造污染来“讹诈”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投入财力、物力帮助其解决问题。如果日方以负责任的态度、努力在国内解决问题,坚持污染最小的方式,国际社会也完全可以给予必要的支持。但必须明确的是,福岛核电站发生事故除了天灾的诱因之外,主要原因还是日本相关方自身管理与运行中常年积累下的失责与缺位。作为一个经济在全球名列前茅的国家,其有能力、也必须为这场危及全球生态安全的事故及其后果担负起不可推卸的责任。
 
总而言之,日本政府的排海决定不透明、不科学、不合法、不负责、不道德,是冒天下之大不韪,更是对各国人民生命健康等基本人权的漠视与践踏。地球是全人类都应该携手呵护好的共同家园。世界各国都应该坚持人与自然共生共存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共同保护不可替代的地球家园。全球范围的碧海蓝天也是全世界、全人类的金山银山,直接关系到全人类的共同命运与共享福祉。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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