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信息系统平台推广系统建设二期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2HJSB020352
2.2 招标项目名称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信息系统平台推广系统建设二期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中国同辐承接了中核集团按照“1+6+N”模式确定的6家共享分中心之一的具体建设任务,需要按照集团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推进共享分中心的设计、建设、运营、推广,建立覆盖全系统的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最终实现与集团级共享中心一体化运作,持续完善会计处理、资金支付、财务信息、人才培养、风险预警、政策研究六类功能,促进财务转型,显著提升财务服务及价值创造能力。2020年已完成了共享中心财务共享中心整体实施方案设计,制定了共享模式下流程框架,2021年在充分利用既有信息系统功能基础上补足能力短板,建设了十大系统功能、既有NC65系统财务管理相关模块统一推广及多系统之间接口集成,计划经过三年建设最终形成业财资税一体化系统操作平台,支撑共享模式下财务核算体系高效运行。信息系统平台主体功能已于2021年试点建设阶段基本完成;应用推广阶段的主要工作目标为将共享服务模式推广至全系统,并根据纳入业务量的变化进行功能扩充及智能化水平提升,改善用户体验,为对接集团阶段的工作打下基础。。中国同辐共享分中心建设按照“京内集中+京外虚拟过渡至集中”的单中心建设目标,共享中心信息平台建设分为三期: 一期于2021年3月至9月完成,用于支撑试点单位海得威及其子公司、原子高科及其子公司财务业务纳入共享中心范围。主要新建系统包括报账系统、共享运营系统、电子影像系统、电子档案系统、资金管理系统(银企直连)、收款认领系统、发票采集系统、进项发票管理系统、销项发票管理(电子发票开具)、既有NC65ERP相关模块改造和推广,以及上述系统间集成对接,目前已基本完成。系统建设二期于2022年3月开始,主要优化和完善一期共享信息平台,并将系统推广至剩余全部单位;三期建设是在上述任务完成后,按照信息系统规划总体要求完善优化信息并按照集团标准进行技术对接。
2.4 招标范围
2.4.1工作内容及实施范围
本次项目主要工作任务是优化现有系统功能,新功能上线和一期未上线成员单位的推广上线工作,努力打造信息集中化、流程规范化、数据共享化、协同智能化的一体化智能财务平台。本次项目功能需求及相关要求详见《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信息系统平台推广系统建设二期项目技术规格书》。
实施范围:调研及方案设计须包含为中国同辐所属成员单位及代管单位,本项目的实施范围以海得威及其子企业、原子高科及其子企业为主。
2.4.2访问方式
各单位用户通过互联网+VPN访问本系统,方案应具备相对便捷地向中核集团商网迁移的能力。
2.4.3产品要求
(1)采用成熟、可扩展的软件系统产品,并提供完整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2)投标人提供的软件和应用系统不得侵犯他人专利及著作权。
(3)如在系统中采用第三方软件,应提供相应软件的授权许可,任何由于第三方软件产生的问题,由投标人负责解决。
(4)投标人负责安装与配置系统相关的应用及软件,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培训,以及相关的说明文档。
2.4.5供货内容
(1)系统应用软件:提供本系统所需的所有应用软件(如果技术方案采用基于标准组件进行开发实施,系统应用软件应包含标准组件的内容)、第三方产品及中间件,不含数据库产品。承建方应提供最新的、成熟的、稳定的软件版本,注明所提供软件的版本号,并提供详细的功能清单。
(2)应用软件实施、开发及集成:提供本项目系统建设相关的实施、开发、测试以及集成服务。实施开发费用应涵盖技术规范书中的所有内容。
(3)培训:承建方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向建设方提供的各类培训。
(4)服务:承建方应充分理解规范书中对承建方向建设方提供保修期服务的要求,保修到期后应提供多种服务方案供本公司选择。
2.4.6项目交付物
本项目交付物包括但不限于:应用系统、项目文档等。
(1)应用系统:本项目所有定制开发所得的全部源代码。
(2)项目文档:业务系统开发文档,参照软件文档管理指南(GB/T8567-2006)提供相应文档,至少包括:《需求规格说明书》、《项目主计划》、《项目计划书》、《项目技术与实施方案》、《系统设计说明书》、《系统测试报告》、《用户接受性测试报告》、《系统培训计划》、《系统培训材料》、《系统配置手册》、《用户手册》、《管理员手册》、《系统权限配置表》、《系统应急方案》、《系统切换方案》、《上线报告》、《系统试运行问题清单》、《验收报告》、《系统总结报告》、《项目周报》等。
(3)其他必要的交付物;
2.5交货地点
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试点单位及必要的调研、实施及培训所涉及的成员单位所在地
2.6交货期
(1)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二期调研及上线计划,其中第一批次单位于上半年完成上线;
(2)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二期上线整体方案,包括辐照业务、检验业务及高通ERP转换等重点业务方案,及相关配置、开发工作;
(3)2022年9月30日完成第二批次单位上线;
(以合同约定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及招标人的实际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次招标相关工作;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相关规定。
(3) 项目经理:(双项目经理,两人均须满足以下要求):具有8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有5年以上大型中央企业的财务共享项目实施管理经验,组织实施过不少于3个国内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信息系统及相关项目,并至少担任过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以上(或相当)的职务。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信息系统平台推广系统建设二期项目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2年03月01日17时00分—2022年03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 “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03月25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四巷一号
联系人:郑庆仁
电话:010-68513194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刘风侨
电话:010-63311839
电子邮件:liufq@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招标人: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下载:投标保密承诺函及其他事项声明20220118(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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