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福建省“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其中提出安全稳妥推进核电建设,高效推进核电、光伏、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建设,清洁能源比重从25.3%提高到28.1%。加快福清、漳州、宁德霞浦核电建设,提高核电装机及发电量比重。
加快福清核电6号机组、漳州核电1、2号机组建设,积极推进宁德核电5、6号机组、漳州核电3-6号机组和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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