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00019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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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清核电7辆公务用车分别转让二次公告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02-09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2-02-22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 项目公告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标的1 |
别克SGM6527AT |
14220 |
2000 |
标的2 |
别克SGM6527AT |
14760 |
2000 |
标的3 |
别克SGM6517GL8 |
15210 |
2000 |
标的4 |
奥迪FV7201TCVTG |
44460 |
5000 |
标的5 |
金龙XMQ6129Y2 |
68040 |
5000 |
标的6 |
青年JNP6115DE |
47160 |
5000 |
标的7 |
青年JNP6110F-1E |
47160 |
5000 |
注:以上转让标的分别转让。同一竞买人在符合竞买条件的前提下可报名受让单个标的或多个标的,报名受让多个标的的,需针对每一个标的交纳足额保证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车辆型号 |
登记 日期 |
已行驶里程数(万公里) |
使用 性质 |
年检有效期 |
交强险有效期 |
标的1 |
别克SGM6527AT |
别克SGM6527AT商务车 |
2008.10 |
54.7 |
非营运 |
2022.10 |
2022.10.6 |
标的2 |
别克SGM6527AT |
别克SGM6527AT商务车 |
2007.12 |
51.58 |
非营运 |
2022.12 |
2022.12.20 |
标的3 |
别克SGM6517GL8 |
别克SGM6517GL8商务车 |
2006.07 |
19.96 |
非营运 |
2022.7 |
2022.11.10 |
标的4 |
奥迪FV7201TCVTG |
奥迪FV7201TCVTG轿车 |
2008.04 |
19.86 |
非营运 |
2022.4 |
2022.4.28 |
标的5 |
金龙XMQ6129Y2 |
金龙XMQ6129Y2大型客车 |
2010.11 |
27.68 |
非营运 |
2022.5 |
2022.11.16 |
标的6 |
青年JNP6115DE |
青年JNP6115DE大型客车 |
2009.09 |
37.51 |
非营运 |
2022.3 |
2022.10.5 |
标的7 |
青年JNP6110F-1E |
青年JNP6110F-1E大型客车 |
2009.09 |
37.53 |
非营运 |
2022.3 |
2022.10.5 |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风险)提示
(1)标的1、标的2、标的3、标的4车辆现存放于福清市龙江街道融和路8号核电生活区地库。标的5、标的6、标的7车辆现存放于福清市龙江路576号福清宇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标的1里程表损坏无显示;标的5于2017年4月21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左前车头塌陷、挡风玻璃破碎、左前轮胎损坏,车内饰、座椅部分损坏,里程表损坏,2018年9月车辆修复后投入使用,里程表由于购买不到配件未修复;标的6空调发电机无法正常工作。
(3)标的3、标的4是转让方委托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代购并以其名义在北京上牌,证载权利人为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产权归转让方所有。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将协助转让方办理标的3、标的4车辆过户转籍事宜。受让方竞得标的3、标的4后,不得以上述标的证载权利人非转让方为由,拒签成交材料、《机动车转让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机动车转让合同》。
(4)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当日)3个工作日内签订《机动车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机动车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车辆年检费用、交强险费用及其他各种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3、本次转让仅转让车辆,不带车牌,车牌将由转让方留用。
4、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机动车转让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2月22日。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2月22日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电话: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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