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19日就核电站所产生高放射性废弃物(核垃圾)深埋地下的最终处理场甄选,表态作为应考虑的条件,有必要特别留意可能破坏设施的火山现象。关于火山喷发机制等,将听取专家意见。
规制委去年就报废反应堆产生的部分低放废弃物制定处置标准,避开活断层与火山等埋于地下70米以下。高放废弃物将埋在300米以下,但仍将长期持续发出强度更大的辐射。因此规制委称尤其就火山现象,包括新的火山喷发可能性在内,有必要细致探讨。
为甄选处理场,规制委将实施通过资料查看是否有活断层等文献调查、通过钻探检验地质与岩盘的概要调查、在地下设置勘察设施的精密调查这3个阶段调查。文献调查期约为2年,2020年11月起在北海道寿都町和神惠内村展开,为国内的首个调查。
政府2015年在内阁会议上敲定,为合理甄选开展概要调查与精密调查的地方政府,规制委陆续公布甄选时应考虑的安全方面事项较妥。
围绕处理场,经济产业省2017年公布考量火山、断层等因素后显示是否适合的日本地图《科学特性地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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