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1、2号机组实物保护系统旋转门、三角闸门设备供货(二次招标)[HDGC-WZ-GKZB-22-0054]第1次变更公告

2022-01-18 14:50  来源: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漳州核电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 FZ921WXR846C11506BD/CNSC-22HDGC020098
2.2项目名称:漳州1、2号机组实物保护系统旋转门、三角闸门设备供货(二次招标)
2.3项目概况:漳州1、2号机组实物保护系统旋转门、三角闸门设备供货(二次招标),详见技术规格书。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漳州1、2号机组实物保护系统旋转门、三角闸门等共32套设备供货,包括设备的生产制造、试验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及其相关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
2.5交货期:交货期为2022年5月30日前,具体以买方通知为准。
2.6交货地点: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项目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取得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权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无需再次交费,直接报名即可。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和报名。
4.3发售时间:2022年01月18日17:00 —2022年01月24日17:00 (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漳州1、2号机组实物保护系统旋转门、三角闸门设备供货(二次招标)采购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签署盖章的投标保密承诺函扫描件(格式见首页服务中心下载)。经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使用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或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缴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00。
标书款发票开具: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 (详见平台附件《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5.2 邮寄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招标主管: 杨工
联系电话: 010-63312078
电子邮件:yangxp@puyuan.com
5.3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开标时间):2022年02月24日9:00(北京时间)。
5.4 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6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5.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5.6.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7.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7.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8.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16层东区
邮    编:    100073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010-63312078         
传真:                          
电子邮件:   yangxp@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18日
附件下载:投标保密承诺函及其他事项声明.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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