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山核电风管软接头等材料项目采购询价文件
我公司(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拟采购风管软接头等材料,现公开发布询价文件如下,如贵单位有合作意向,并接受或满足下述条件,请按下述要求进行报价:
一、报价总体要求:
1、 资质要求:供应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按规定完成注册成为中核集团“注册供应商”(注:国外供应商可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报价)并满足: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2)若非中核集团或中国核电合格供应商,中标后需由我司安全质量处进行供应商资质评价,评价合格可正常签订合同及供货,评价不合格则中标无效;在评价过程中,如供应商在我司发出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提供评价资料,且未反馈有效意见,我司有权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
2、 供货范围:请详见附件1询价清单。
3、 供货地点:秦一厂仓库、秦二厂仓库、秦三厂仓库
4、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月11日 (T+3工作日)
5、 澄清截止时间:2022年1月12日 (T+4工作日)
6、 报价截止日期:2022年1月17日 (T+7工作日)
7、 报价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址:https://www.cnncecp.com),报价同时上传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2)除有特殊说明,请按现场仓库交货报价。报价文件原则上以上传电子平台报价文件扫描电子版为准,如需纸质文件另行说明。上传文件以“***公司***项目报价单”命名。
8、 报价应包含供货的设备、服务、技术文件、包装运输和保险费等履行供货义务的全部费用以及报价方发生的所有税(13%增值税)、费及利润之总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9、 报价中请注明物资编码、名称、分项价格、总价、制造商、报价有效期限、物资供货周期、已知晓物资需求日期、包装形式、运输方式、差异项以及是否包含危化品(易燃、易爆、易制毒)、是否包含需中国出具政府承诺的物项、是否需要最终用户声明、工具中含源的明示等其他必要内容。针对询价清单中备件质量等级为非QNC(即质量等级为Q2、Q1、QA3、QA2、QA1)的备件,请在报价单中逐行响应并注明制造商是否提供质量计划。
10、 报价单位请仔细研读附件中《物项和服务质量保证分级要求表》对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要求以及合同中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条款摘要。需据此进行报价物资的质量控制。
11、 对于核安全局监管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包括国产及进口),报价单位均需提供制造商在中国取得的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并保证有效覆盖所报物资。清单中标注为需要核报检的进口民用核安全物资,合同后需要根据核安全局的要求进行合同备案、物资报检、验收(如必要)、开箱见证、复验(如必要),请报价时予以考虑
12、 报价文件应自本询价书规定的报价时间后至少90天内保持有效。
13、 如对询价物资技术信息有疑义,请及时在电子平台上反馈澄清,并尽可能一次性发送所有澄清文件,确保拟供物资与我方需求一致。超过上述规定的澄清截止时间的澄清要求(以采购工程师收到时间为准)我公司有权不予回复;
14、 针对澄清时电子平台上给出图片铭牌等资料的物项,请务必将信息发送到制造商确认技术条件满足现场要求后再报价。中标方如未跟厂家确认信息,纠正供货时发生的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澄清除在平台上传外,请同时发送至邮箱:linhj@cnnp.com.cn。
15、 报价单位在未经澄清和取得认可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替换询价指定的物项制造商/品牌/规格等。对于询价中未指定制造商和品牌的物项,应在报价中明确具体的制造商/品牌信息,否则可视同无效报价,必要时可以随附支持性技术资料。
16、 针对停产替代物项,请将厂家出具的正式说明函(或网页截屏、邮件截屏等)作为附件提供。采购员会将澄清结果在平台中主动澄清,请务必在报价单中按照澄清要求备注实际报价型号,否则可视同无效报价。必要时随附新旧物项技术资料及数据对比文件证明其可替代性。
17、 我公司保留拆分项目分签合同的权利;原则上打包项目不设预付款,支付方式:所有合同产品到货且开箱检验合格入库,收到卖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向卖方支付100%合同金额。
18、 报价方须保证报价产品渠道正规,坚决杜绝假货、翻新货。在采购项目定标过程中,秦山核电有权要求供方提供能够证明产品供货渠道正规、交货保证的支持性依据或材料(原制造厂销售授权正式依据、委托代理证书、售后服务承诺书、进度计划/方案、承诺金等)。若报价方拒绝提交秦山核电决策所需的相关材料,或提交的材料无法证明供货渠道的正规性、合法性、交货期保证,则报价视其为未实质响应,作无效报价处理。
19、 对不确定项采购包,相关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需按照买方数据格式提供不确定项的各拆分项的详细数据信息给买方技术部门申请物资编码,同时提供各拆分项的数量及分项价。
20、 其他说明事项
(1)供应商在投标或报价文件响应、资质能力核实、合同履约等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报告或证明文件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或串通报价等恶意行为的(例如ECP平台报名报价IP地址相同的);或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或导致产品交付或项目里程碑延期,对项目进度、生产进度等造成较大影响的;以及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执行中标结果或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等情况,买方将根据中核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对合格供应商资格的暂停、复评、撤销、注销等处理,严重者纳入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二、报价评议方法:
技术、质量、进度符合前提下,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综合评议法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则不适用上述两种方法
三、联系方式:
姓名:林慧洁
电话:0573-86652991
邮箱:linhj@cnnp.com.cn
地址:浙江省海盐县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合同处25-6012室(314300)
四、廉洁要求
1、贵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我公司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好处费等不正当利益(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潜在供应商资格。
2、如果我公司人员有向贵公司索取财物(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要求提供非工作所需的资助或便利(如安排亲属工作、安排出国出境等)等行为,贵公司有权且应该及时向我公司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督处举报(举报电话0573-86931380,举报传真0573-86931376,举报邮箱cnno-jj@cnnp.com.cn )。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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