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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常规岛防甩限制件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常规岛防甩限制件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HDGC022743
2.2 招标项目名称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常规岛防甩限制件设备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田湾核电厂7、8号机组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西北侧的船山,厂址西距连云港市海州区中心约33km(直线距离,以下同),西北距连云区中心约11km,北距连云港码头约5.2km。
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厂址:
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东北距兴城市区约32km、葫芦岛市46 km、沈阳市292km。
2.4 招标范围
常规岛防甩限制件,设备数量:田湾78常规岛防甩限制件共12套、徐大堡34常规岛防甩限制件共12套,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及相应的备件、服务、培训、文件等。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技术文件”。
2.5交货地点
DDP核电现场指定地点交货_
2.6交货期
田湾7#机组防甩限制件2024-2-11,8#机组防甩限制件2024-10-9;徐大堡3#机组防甩限制件2024-4-11,4#机组防甩限制件2024-12-9
2.7质量标准: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1.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1.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1.3.1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
3.1.3.2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1.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常规岛防甩限制件设备采购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12月30日11时00分—2022年01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 “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02月15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3号楼3楼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联系人:张晓美
电话:010-63310389
电子邮件:zhangxm@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本公司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2、开标现场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视频直播开标,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使用电脑端或手机端加入指定开标室,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可在开标视频会议中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请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贵公司的投标文件,由于疫情期间物流较慢,请务必留足够的时间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同时投标文件需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密封的要求。
4、对以上内容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以上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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