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743矿退役治理项目304工区及302水冶厂等剩余子项治理工程—土方回填、骨架护坡和绿化工程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核华东地矿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华东地矿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HDKJ-GC-GKZB-21-0002
2.2 招标项目名称
743矿退役治理项目304工区及302水冶厂等剩余子项治理工程—土方回填、骨架护坡和绿化工程
2.3 招标项目概括
743矿退役治理项目304工区及302水冶厂等剩余子项治理工程—土方回填、骨架护坡和绿化工程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核工业广东矿冶局743矿退役治理项目304工区及302水冶厂等剩余子项治理工程包含的①骨架护坡砌筑工程部分、②土方回填部分、③绿化植被部分。
以上所述的招标范围仅是概括性的。投标人应参阅招标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与上述工作内容相关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合同条款等去了解实际的招标范围。
2.5 建设/项目地点
南雄市核工业广东矿冶局743矿。
2.6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完工。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合格,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1.2资质等级:
(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以下标准确定:
1)投标人提供了2020年7月1日前由国家住建部已受理的资质延期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质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由国家住建部核发的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3)由广东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的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4)由各省的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了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且其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
(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采矿或地质或环境或建筑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且不少于1人。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记录,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投标人可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743矿退役治理项目304工区及302水冶厂等剩余子项治理工程—土方回填、骨架护坡和绿化工程售价:55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建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
开户单位: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3001615208050007213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12月17日 15时00分—2021年12月22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方式,届时将通过腾讯会议APP进行视频开标,会议 ID:287-957-648。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01月07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华东地矿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县莲西路508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3907094813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61号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311-85912270/15532193240
电子邮件:hsyzbb@163.com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投标人报名时除4.4条要求上传的文件外,同时还应上传投标确认回执(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领取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以上几个文件需与4.4条要求上传的文件一同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9.2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视频会议。投标文件纸质版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须为顺丰快递)或现场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收件人信息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7条联系方式;逾期未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
9.3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版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当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中核华东地矿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7 日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