搁置13年之久的内陆核电建设再迎重启呼声。
近日,《中国核能行业智库丛书(第四卷)》推出了“两会代表委员提案议案”板块文章《关于尽决启动湖南桃花江核电项目建设的建议》。
重启呼声再现
刘巍在建议中指出:“湖南桃花江项目,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低、水源充足,前期的论证工作充分扎实,与项目开工相关的各项硬件、软件工作已全面实施并完成,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地方政府支持力度大,项目所在地的广大人民群众强烈支持桃花江核电建设, 盼望项目能早日开工、早日建成投产。建议将湖南桃花江核电项目作为内陆示范核电站在“十四五”期间核准建设。”
桃花江核电项目是我国获批的“两湖一江”内陆核电项目之一。早在2008年2月,国家发改委就批准了湖南桃花江、湖北大畈和江西彭泽三大内陆核电项目并开展前期工作。
桃花江核电选址卫星地图
项目搁浅
内陆核电首次写入官方核电专项发展规划,最初见于2007年9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 年)》(简称《规划》)。《规划》表示,“十三五”和“十四五”期间除发展沿海核电外,也可以在一次能源缺乏的内陆省份的厂址中选择,陆续开工建设。
彼时,湖北、江西、湖南、吉林、安徽、河南、重庆、四川、甘肃等内陆省(区、市)都不程度地开展了核电厂址前期工作。
桃花江项目原本计划在2011年正式开工,2015年投入商业运行。2011年3月11日,日本福岛核电站发生核泄露事故,核电安全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再度引发广泛关注。
受福岛核泄露事故影响,国家很快对我国核电发展政策做出了调整。2012年7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会上,国务院对未来核电建设做出部署,“十二五”时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厂址,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
此后,2013年1月18日国务院下发《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重申,“十二五”时期只安排沿海厂址。
仍在议事日程
虽然国家明令“十二五”期间只上沿海核电项目,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再发展内陆核电。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制发的《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和《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分别有“深入开展内陆核电研究论证和前期准备工作”和“积极开展内陆核电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加强厂址保护”的表述,表明发展内陆核电仍在国家的议事日程之列。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核电是目前唯一可以大规模代替煤炭、为电网提供稳定可靠电力的能源,是一次能源匮乏的大省加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此,全国人大代表刘巍在《关于尽快启动湖南桃花江核电项目建设的建议》中提到了建设桃花江核电项目的三点必然性:一是发展核电是湖南省解决能源缺口、缓解低碳发展矛盾的战略选择;二是桃花江核电项目有利于长江流域的生态保护;三是花江核电项目可为华中区域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支撑。
桃花江核电效果图
未有定论
重启桃花江核电项目建设呼声已有时日。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湖南代表团的部分代表联名呼吁,重启该省桃花江核电站建设。供职于某核电央企的一位专家表示,“从技术层面上来说,内陆核电和沿海核电在安全性上没有本质区别。” 欧洲很多国家的核电站均建在内陆,并未出现特殊的安全性问题。举例来说,北美洲和欧洲一些国家均以发展内陆核电为主。美国内陆核电机组占比为61.5%,法国内陆核电机组占比高达69%,乌克兰有19台核电机组建在内陆。在桃花江核电站重启呼声再起之时,传闻甘肃武威钍基熔盐堆已经开始试运行,这被视为中国内陆核电站重启的另一大信号。
灶基熔岩堆示意图
积极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已经成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必然之路。饶是如此,公众对内陆核电安全性的担忧仍是其重启的最大阻力。一边是发展核电上升国策,另一边是短期内难以消除的“邻避效应”,在此环境下,内陆核电能否在“十四五”时期“破冰”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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