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摘要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宁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拟以询价方式进行核电冷源海洋生态灾害监测预警智慧平台采购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前来报价投标。
一、询价内容及要求
1、采购项目:核电冷源海洋生态灾害监测预警智慧平台;
2、工作内容:见附件;
3、最高限价:人民币200000元(高于最高限价,其报价视为无效);
4、成果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
二、报价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资质材料,证实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及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述资料和文件:
1、投标文件目录;
2、投标报价单;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最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
7、最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8、投标响应情况;
9、培训、售后维护响应情况;
10、招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文件;
11、注意事项:上述资料应加盖公章,开标后或其他任何时间,招标人均有可能要求投标人提供上述有关原件以便核对查验。
三、参加报价投标须知
1、报价单位应满足报价投标人资格的全部要求。
2、报价单位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按投标报价规定格式送到指定地点(可邮寄),逾期不予受理。
3、报价文件与相关证明文件应提供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装袋密封。
4、报价单位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可以辨认,其资质不得使用其他法人单位资料。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参加资格。
四、竞标时间和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12月9日
2、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0日
3、开标地点:宁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四楼会议室(宁德市东侨区兴宁路3号)
4、联系人:余女士 0593-2078266(电话) 0593-2078566(传真)
五、中标单位选定方式
宁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将组织专家对报价、投标文件进行审验,符合采购文件所有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宁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网站的“工作动态”版块上公布。
宁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1年12月6日
附件:核电冷源海洋生态灾害监测预警智慧平台工作内容
1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
随着海洋资源的不断开发及入海通量的不断增加,海洋生态环境日趋恶化,海洋灾害性事件增多,灾害性事件种类增多,且同类灾害性事件发生频率逐年升高,海水水质逐年恶化,海水清洁度受到极大影响,对核电冷却水取水造成潜在威胁。
当前为了提高核电冷源可靠性,缓解环境压力,确保核电站安全运行及经济效益,实现纵深防御,保证核安全,保证机组平稳、正常运行,有必要建设核电冷源海洋生态灾害监测预警可视化平台。
1.2建设目标
顺应国家核电发展战略规划,通过平台建设,实现核电站附近海域水质环境、水动力环境、生物环境、视频信息等数据资源连续动态获取、冷源海洋生态信息的综合可视化展示、冷源海洋生态科学评价。提升核电站冷源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生态灾害监测、评价、可视化监管和辅助决策能力,提高灾害预见性、核电冷源可靠性,缓解环境压力,确保核电站安全运行及经济效益。
2软件功能要求
2.1数据库
根据国家海洋相关数据库标准,结合养系统开发实际需要进行数据库的设计和数据资源管理设计,用于基础地理信息、监测站点信息、实时监控视频、实时监测数据以及调查数据等多源异构数据的解析和入库存储,并提供数据接口服务。
2.2支撑平台
包括GIS平台、图表组件、接口工具以及消息组件等多种技术手段,搭建系统应用支撑体系,为系统的运行提供支撑。
2.3海洋生态信息管理系统
海洋生态信息管理系统作为整个平台的数据支撑和后台管理系统,为用户提供数据管理、站点管理、标准与法规管理、用户及权限管理、系统日志等功能。
2.4海洋生态监测预警可视化智慧平台
包括生态监测和预测预警两大模块,功能主要包括图层叠加、实时监控视频、观监测数据展示、评价信息展示、数据查询、统计分析、海洋预报、灾害预警、辅助决策以及应急监测总结报告展示。
3技术要求
平台应采用前后端分离架构,采用B/S架构,服务器端应采用JAVA主流语言进行开发,JDK版本不低于1.8,移动端采用nodejs、VUE等流行前端框架,视图UI选用elment、ant design vue等流行UI,脚本采用JavaScript语言,应使用redis等满足一定的高并发请求,数据库采用PostgreSQL数据库。
为保证系统在业务高峰期间能稳定运行,拟设计数据库并发访问量不小于100个,峰值并发访问量为200个﹑网络出口带宽不低于10M。系统具备良好的并发响应能力,整体响应性能在3s以内。在业务高峰期间,应用系统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非业务高峰期间平均响应时间的1.5倍。
4培训要求
投标人需免费提供系统管理员的系统维护培训服务及必要的支撑技术培训服务。
5保密安全要求
5.1平台应具有独立运行使用,运维便捷,数据实时更新及数据安全。
5.2中标供应商应与委托方签订保密协议,配合做好本项目所有相关保密工作。
6知识产权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所有成果产权归委托方所有,如中标供应商需使用本项目成果的,应书面取得委托方同意。
7商务条件
7.1交付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兴宁路3号。
7.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工作日内交货。
7.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
7.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7.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7.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招标文件验收 |
7.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50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 |
2 |
50 |
项目验收完成后支付50% |
7.8售后质保期
7.8.1由投标方负责提供服务和部署软件,平台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提供一年免费质保服务。
7.8.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服务期内,项目投标人需承诺指定专人负责与用户保持长期的联系与服务。
7.8.3免费提供完整的平台配套的产品资料,包括系统安装使用手册、系统功能模块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帮助文档等。
7.8.4根据平台运行情况,每3个月向用户提供平台升级建议。
7.8.5维保期内服务要求
7.8.5.1电话咨询
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7.8.5.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在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
7.9验收标准
7.9.1 验收标准为平台软件功能全部上线运行,能够正常使用,符合标书要求;
7.9.2 平台软件试运行15天后,通过项目验收审核。
注:满足上述标准要求即可签订项目验收报告。
7.10维保期外服务要求
7.10.1维保期过后,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
7.10.2维保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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