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发电30年 | 核电功臣的智慧人生——陈曝之

2021-09-10 09:49  来源:秦山核电    陈曝之  核安全  中核集团  秦山核电站

陈曝之,男,汉族,1933年10月生,湖南省湘乡市人。中共党员,1952 年 9月参加工作。曾经参加过四O四厂、八二一厂、秦山核电站、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站、秦山三期核电站建设,核电工程专家。


由中核集团社会事务部编辑的《百名离退休党员》事迹集近日出版发行,收录了核工业六十多年辉煌历程中具有典型代表性的35家单位的100名老党员的先进事迹。

中核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余剑锋在撰写的序言中指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始终牢记核工业的初心使命,永远铭记老同志们的历史功绩,倍加珍惜老同志的精神财富,学习他们“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的坚强党性,发扬他们“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的奉献精神,推动我国核事业加快发展,建设成为核科技体系,打造世界一流核工业强国,续写我国核工业新的辉煌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书中有老红军、老革命,还有奋战在荒漠戈壁、深山老林的老一辈核工业人。秦山核电有于洪福、姚启明、陈曝之三名老党员的先进事迹入选。今天我们来看看秦山功臣陈曝之的事迹。

核电功臣的智慧人生

 

陈曝之,男,汉族,1933年10月生,湖南省湘乡市人。中共党员,1952 年 9月参加工作。曾经参加过四O四厂、八二一厂、秦山核电站、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站、秦山三期核电站建设,核电工程专家。

与秦山结下了不解之缘

2003年年底,已是70岁高龄的陈曝之打电话给他的上级领导——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请求批准他再次退休。在此之前,陈曝之于1995年办理了退休,但当年12月被返聘为秦山第三核电公司顾问;1998年5月10日,又被请回秦山,并出任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事和朋友们都戏称他这是“第二次就业”。

每次有人问陈老:为什么您几次都退不下来呢?陈老憨厚地笑笑回答我,首先是有特定的历史原因,我曾参加过两座核电站的建设,有些经验,也有教训。另一个原因就是我热爱这一行,我愿意为核电事业贡献我毕生的精力。

1933年12月,陈曝之出生在湖南湘乡的一个普通家庭,1951年,17岁的陈曝之以优异成绩考入湖南资江商业学校学习经济管理。毕业后,品学兼优的陈曝之被分配到一机部基建司财务处工作,1954年3月又调入新组建的建筑工程部计划司。一心想为祖国建设贡献一份力量的陈曝之,面对当时热火朝天的国家建设热潮,深感自己知识不足,于是他利用业余时间去北京业余建筑工程学院深造,学习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

1958年,我国核工业大发展,二机部从各地、各部委选调人员,刚入党不久的陈曝之被上级调到了二机部404厂工作,开始进入新中国的核工业领域,从此翻开了他人生中新的一页。

1978年,由周恩来总理拍板确定的728工程,即中国首个核电站的建设由上海市交给二机部直接领导,新的筹备领导小组正式成立,陈曝之成为5人领导小组中的一员,正式进驻上海。筹备组下设几个部门,工作人员都是从核工业系统的各个部门抽调来的,共有20多人。但是,当他们满腔热情地在选定厂址加紧筹备工作的时候,却由于当时中央的有关部门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核电筹备小组的大多数人又回到了原单位,只留下了几个设计人员和筹备组的领导成员。

一天,心情郁闷的陈曝之和另一位同事驱车来到离上海100多公里的浙江嘉兴附近的海盐秦山。秦山面临杭州湾,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优良的地质结构正是建设核电站的最佳地点。陈曝之兴奋得手舞足蹈,全然不顾原单位的领导听说工程要下马在催促他赶快回去上班,高声向同来的同事说:“这里好,这里好,在海滩上围一道海堤,开点山就可以建设核电站了。”见到陈曝之高兴的神情,有人嘲讽他,要是建成了,给你发一个5吨重的奖章喔。然而有着倔骡子脾气的陈曝之,一旦认定了的事,他就想干到底。值得庆幸的是,他在秦山建设核电站的设想得到了上级有关领导的默许,特别是得到了二机部、浙江省政府、海盐县政府的积极响应,从此,陈曝之与秦山结下了不解之缘,除了后来去巴基斯坦援建恰希玛核电站的6年时间外,他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秦山度过的。

秦山核电第一期工程于1981年重新立项,1985年正式在浙江省海盐县秦山开工建设。

“第二次就业”

秦山三期的建设,也就是陈曝之的“第二次就业”。

1991年10月,主管秦山一期工程建设的陈曝之,抽身参加了中国援建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站的出口谈判,并于次年9月赴恰希玛任现场总经理、中方代表。4年后,已过退休年龄、还未回国的陈曝之,被邀请参加秦山三期建设。1997年4月初,已开始负挖的秦山三期邀请刚刚回国的陈曝之当顾问,参与秦山三期的合同谈判。因为他参加过出口核电站的谈判,此次又给进口核电站的谈判当顾问,自然深知其中奥妙。当外国公司提出BOP(电站辅助系统)等设备应于合同生效后第24个月开始供货时,陈曝之说:“有些设备供货太早,大多数设备在第36个月后陆续供货即可满足现场要求。”该建议得到了总经理部的支持,经过几轮激烈谈判后,最终迫使外方更改了协议。仅此供货时间的改变,就省下了800多万美元的利息支出。

1998年5月10日,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聘请65岁的陈曝之担任副总经理,主管工程的设计建造。同时,总经理还特别批示:如果自己不在公司,可由陈曝之代行总经理职责。陈曝之以年龄大、知识老化为由婉言谢绝,可同志们说,“你这个应急的很重要,是高压‘安全注射泵’”于是他说,“既然领导定了,我就再应急一次吧。”到了1999年5月,董事会又延聘陈曝之半年,同年底再次延聘一年。在董事会第二次讨论延聘事宜时,有人说:“你们工地就这么缺人啊,老要他干啊。”如今,回忆起2001年2月的那次董事会,陈曝之还会笑逐颜开,“我们总经理很精明哪!他让所有的副总在董事会上述职10分钟,我就讲了要根据杭州湾潮水的特性,海岸、岩石、等高线等等条件,改进外方的取水口围堰施工方案,将水下作业改为水上作业,这样可以降低施工难度,还列举了其他几桩棘手的事情的现场处置方法。董事们听了大概觉得‘这老家伙还管用’,就决定再延聘我两年。”

正式退休后的日子里,陈曝之多次被邀请参与核电新项目的选址及工程建设评审会。陈曝之先后在《核工程》创刊号发表了《关于秦山一期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三大控制》;在《核工业经济》上发表了《 秦山一期工程管理粗浅体会》。1997年与连培生、樊喜林、傅济熙等合著《核电站建设的项目管理》,由原子能出版社出版,1999 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997 年编写的“秦山30万千瓦核电厂设计与建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2006 年 11月,编写的《秦山三期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三大控制实践》收编在《 秦山三期工程建设实践》一书。在2008年,作为主要成员之一编写的“秦山三期核电工程建设与重大技术革新”获国防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20年9月,陈曝之同志获国家核电颁发的“七二八工程功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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