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至18日,由漳州能源和核动力院组成的验收组,在哈电集团(秦皇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开展华龙一号漳州核电1号机组三台蒸汽发生器(以下简称“SG”)出厂验收检查,经验收组审查,1号机组三台SG软、硬件均满足合同与设计要求,结果合格,准许出厂。
漳州核电1号机组共三台SG,该设备是核电站反应堆冷却剂系统的核心设备之一,被誉为核电之“肺”。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承担着“产汽”、“导出堆芯余热”的重要功能,是一回路承压边界主要组成部分,其制造质量对核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漳州核电1号机组SG于2017年8月正式开工,制造工期长达4年之久,设备结构复杂,制造标准高、难度大,期间在漳州能源党委和总经理部的关心和指导下,上下一心、协同合作、深入协调,攻克了新冠肺炎疫情、制造资源不足等难关,最终保质按期完成制造。
本次漳州核电1号机组SG顺利完成出厂验收,是继7月份的反应堆压力容器之后,又一核岛重要设备完成出厂验收大关,进一步加固了主设备先行引入施工方案战略的支撑,为华龙一号批量化建设奠定扎实基础。
漳州能源副总经理黄传文、核动力院副院长唐传宝及相关领域专家参加本次验收活动。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