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我国在运核电站:内陆核电站数量为0
核电作为一种安全、清洁和高效的能源,是我国能源供给体系的重要分支。在我国,根据核电站选址的区别,可分为内陆核电站、沿海核电站。这两类核电站在安全目标、评价准则均一致,核电站建设所需的大构件也基本相同,且我国也具备建设这两类核电站的技术能力。
不同的是,内陆核电站由于位于内陆地区,其安全性监控、防控的要求更高,另在设备运输和冷却方式等方面也有所区别。
世界各国对于核电建设布局和具体厂址选择,主要取决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电力工业布局需要,除我国外,其他国家并未着重强调内陆与沿海。数据显示,目前全世界运行的核电机组有一半以上建设在内陆。
而在我国,截至2020年,全国在运的核电站均为沿海核电站,内陆核电站的数量为0。
2、中国内陆核电站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 ——曾纳入“十二五”规划
虽然当前未有一个内陆核电站投入运营,但我国对于内陆核电站的可行性分析早已开始。2008年以来,相关单位已组织了多项与内陆核电建设相关的课题研究;“十二五”期间,内陆核电的发展被纳入国家规划;
2012年,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组织50余位专家,历时一年开展了内陆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估;2015年,中国工程院组织21位两院院士和20位行业资深专家湖北咸宁、湖南桃花江、江西彭泽内陆核电厂址进行了调研。
2)发展现状分析:3个项目已开展前期工作
截至目前,我国已经有十余个省区已经布局了内陆核电,这些规划筹建的核电项目主要位于华东、华中和华东地区的内陆省份。
同时,截至目前,已开展前期工作的内陆核电项目主要分布在湖南、湖北和江西省。但具体而言,核电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是一个核电项目安全性和经济性的验证过程,距离项目真正开工还差很远。
3、中国内陆核电行业发展前景黯淡:未纳入“十四五”规划
关于内陆核电的发展前景,“十三五”期间,国家对于内陆核电的规划内容是积极开展内陆核电项目前期工作;但根据《“十四五”规划纲要和2035愿景目标纲要》,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安全稳妥的推动沿海核电发展,而并无提及内陆核电的发展计划。
4、中国内陆核电站为何发展滞后?
由于我国已具备建设内陆核电站的技术能力,但内陆核电迟迟得不到发展,主要由“非技术因素”导致,前瞻总结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核电产业的发展受政策的影响极大。国家对于核电产业的发展始终强调“安全”,相较于沿海核电,安全因素需要更周全地考虑。2008年2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同意湖南桃花江、湖北大畈和江西彭泽三个内陆核电项目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的文件,但2011年3月,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3月16日国务院发布“国四条”,要求全面审查在建核电站,暂停审批核电新项目。
此外,对于核泄漏事故等问题,如果未建立核应急机制和应急队伍,势必会危害地区安全。因此,在应急机制、保障机制尚未健全的背景下,贸然发展内陆核电站的风险极大。
其次,在于内陆核电厂的用水问题。核电站的用水、耗水主要涉及到常规岛循环水系统用水、耗水,核岛厂用水系统、工业水系统等等。一方面,核电厂的堆芯需得到充足的冷却,才不会出现严重运行问题,沿海核电厂因靠近大海,可以充分利用海水进行冷却;但内陆核电厂只有少数的河流、湖泊具备相同冷却条件;
另外,内河存在枯水期,而核电站存在必要的用水需求,这又涉及到枯水期用水问题、工业用水与居民用水之间的平衡问题等。
最后,是公众对于内陆核电站建设的顾虑,这是影响内陆核电项目是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一般而言,公众担心的是内陆核电站的安全性如何、是否会造成环境污染,而这些顾虑主要受两方面因素的影响。
一方面,公众舆论受全球核电事故影响较大,例如,2011年3月,日本福岛核电站因强震海啸引发核泄露事故,对全世界核电发展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在于我国民众缺乏对核电站的基本了解和认知,随之对建立核电站产生心理抗拒和担忧,这也说明了我国在核电站安全性等基本知识的科普方面还做的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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