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是否是干净、永续的能源呢?每个国家可能会有不同的答案、是否算绿色能源更是存在分歧,不过至少对于不少欧洲议会成员(MEPs)来说,答案是肯定的。日前近100位欧洲议会成员呼吁,欧盟执行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应该要“遵循科学评估结果”,将核能纳入永续经济活动分类(Sustainable Finance Taxonomy)之中。
欧盟执行委员会于2018年3月发布“欧盟关于金融永续发展行动计划”,打算为欧盟创建一个通用的法律框架,分类经济活动是否具有环境持久性,决定何种经济活动可被归类为永续投资。
而核能是否算是永续产品,欧盟专家顾问看法分歧,毕竟核能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但现在还需要更多的核废料处理与环境影响分析。对此欧洲原子论坛FORATOM与87位欧洲议会成员近日联合致信欧盟执行委员会,认为应相信科学证据。
欧洲议会成员在信中点出,希望大家能注意到核能的科学评估,表示现有的法律框架已经能保护公共卫生与环境,这符合分类规则的要求,希望欧盟执行委员会“认真看待科学资料,不要歧视核能”。FORATOM总干事Yves Desbazeille表示,欧盟只有30年的时间能以永续方式实现经济脱碳,希望那些因为政治因素反对核能的会员国,不要阻止想投资低碳核能的人。
信中提到,目前有三份来自不同的专家的报告,得出类似的结论。欧盟科学专主机构联合研究中心(Joint Research Centre,JRC)3月报告指出,技术评估显示核能并不会产生重大危害,近期Article 31与SCHEER报告的报告也证实JRC调查,现有的法律框架已经在公共卫生和环境方面提供足够的保护。
信中指出,我们乐见JRC和其他两个科学委员会的调查结果,这些环境问题皆从环境科学、核安全和核废料处置等方面进行科学评估。信中也提到,那些没有核电厂、或逐步淘汰核电的成员国都着明显的政治意图,正说服欧盟执行委员会无视科学结论并反对核电。
他们认为,分类法规应遵循实现气候中和“不造成重大伤害”为原则。过去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曾指出核电是缓解气候变迁的关键要素,现在专主机构也得出类似的结论,希望欧盟执行委员会有足够的勇气制定欧盟法规,避免冲击核电或其他非化石能源技术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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