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福岛核事故后,从福岛县疏散至新潟县的约800名居民等,向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索赔共计约88.55亿日元(约合人民币5.2亿元)。当地时间2日,日本新潟地方法院就此案做出判决,勒令东电支付共计约1.84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071.5万元)。法院驳回了对政府的索赔。
资料图:2011年3月28日,东京电力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福岛核电站最新辐射情况,公司高管就“福岛核电站积水辐射超标数值错误”的问题,向民众鞠躬道歉。
据报道,律师团介绍称,新潟诉讼的原告人数在各地提起的集体诉讼中,除福岛外规模最大,从疏散区域外疏散的“自主疏散人员”约占8成。
在诉讼中,居民一方主张,日本政府和东电若能根据“长期评估”等采取防止海啸导致浸水的对策,就能够避免事故。
对此,审判长筱原礼就判决理由指出,日本政府根据2002年公布的地震预测“长期评估”等可以预见海啸的到来。但因对大规模海啸的具体危害性缺乏认知,“无法认为能够防止核事故”,否定了日本政府的责任。
对于该判决,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表示,“将通过严格推进鉴于核事故的审查,进行妥当管制”。东电发表评论称,“将详查判决内容,探讨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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