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规总院发布《关于征集“十四五”电力发展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1-05-03 09:16  来源:电规总院    碳排放  核能发电

4月30日,国家电力规划研究中心、电规总院发布《关于征集“十四五”电力发展意见建议的公告》,征集时间为4月30日至5月15日,征集内容包含电力绿色低碳转型领域的新能源、储能、水电、核电等非化石能源发电规模及布局,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等,电力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完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深化配售电业务改革等。


4月30日,国家电力规划研究中心、电规总院发布《关于征集“十四五”电力发展意见建议的公告》,征集时间为4月30日至5月15日,征集内容包含电力绿色低碳转型领域的新能源、储能、水电、核电等非化石能源发电规模及布局,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等,电力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完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深化配售电业务改革等。详情如下:
 
关于征集“十四五”电力发展意见建议的公告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电力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和动力,谋划好“十四五”电力发展至关重要。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齐心协力把“十四五”规划编制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规划编制工作安排,现公开征集对“十四五”电力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4月30日至5月15日。
 
二、内容主题
 
请社会各界主要围绕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落实习近平主席有关讲话要求,深入贯彻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走深走实,全面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就“十四五”电力发展目标和任务举措提出意见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电力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的托底保供电源体系建设,电力资源优化供应能力提升,电力需求响应能力提升,防范化解电力安全保供风险等。
 
(二)电力绿色低碳转型。支撑“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举措,新能源、储能、水电、核电等非化石能源发电规模及布局,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等。
 
(三)电网运行效能提升。坚强高效分层分区主干网架建设,坚强局部电网建设,配电网智能化升级改造,电力系统调度调节能力提升,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电网管理体系建设等。
 
(四)民生服务水平提升。终端用能低碳电气化水平提升,电力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建设,电力服务重点区域发展战略,能源电力利用效率提升,综合智慧能源系统建设等。
 
(五)电力科技创新。电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等。
 
(六)电力体制机制改革。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完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深化配售电业务改革等。
 
(七)电力国际合作。电力互联互通,国际电力开发合作,合作平台与机制建设等。
 
三、参与方式
 
(一)平台留言。本次网上意见征求活动,分别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官网和国家电力规划研究中心网站及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上开设“十四五”电力规划建言专栏,广大网友可通过平台留言提出意见建议。(二)发送电子邮件。篇幅较长的建议文稿可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dlszhc@126.com(主题注明“‘十四五’电力规划建言献策+关键词”)。(三)来信来函。意见建议纸质材料可邮寄至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封面注明“‘十四五’电力规划建言献策”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5号;
 
邮政编码:100120;
 
收件人:王雪松 ;
 
联系电话:010-58388512。
 
四、成果运用
 
国家电力规划研究中心负责收集整理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讨论后,在“十四五”电力规划编制工作中积极采纳。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供宝贵意见建议,共绘“十四五”电力发展蓝图。
 
国家电力规划研究中心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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