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广西白龙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2021-04-13 13:47  来源:自然资源部    广西白龙核电项目  广西核电站  白龙核电站  核电规划

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广西白龙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详情如下:


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广西白龙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详情如下:

 
2021年4月1日,我部受理了广西白龙核电项目一期工程用海预审申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20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hyhds_public@mail.mnr.gov.cn。

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中电投广西核电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三平环保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建设内容:广西白龙核电厂规划建设容量为2×CAP1000+4×CAP1400核电机组,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一期工程(本工程)建设2台CAP1000核电机组。本工程海工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排水工程、护岸工程、大件码头工程、炸岩和疏浚工程、临时干施工工程。

工程投资:本工程计划总资金为人民币3903114万元(不含配套送变电工程费用),含铺底生产流动资金24312万元,建设期可抵扣的增值税282218万元。

施工期限:单机建设周期初定为56个月。1号机组初步计划于2021年12月30日浇灌核岛第一罐混凝土,1号机组与2号机组开工时间间隔10个月。1号机组计划于2026年8月底投产,2号机组计划于2027年6月底投产。每台机组建设总工期从浇灌核岛第一罐混凝土至机组投入商业运行约56个月。根据本工程规模、内容、施工特点、工程数量、现场条件等因素分析,本工程海工施工工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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