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智慧工程物联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1-03-12 17:02  来源: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核电  海南核电站  昌江核电站  中核集团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智慧工程物联网建设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近日发布了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智慧工程物联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智慧工程物联网建设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HDGC-GC-GKZB-21-0353

2.2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智慧工程物联网建设项目

2.3招标项目概括

在海南核电施工区域现场建设一张完全独立的专网,与项目部商网逻辑隔离,实现海南智慧工地内部的各应用系统之间的数据传输,在满足工程建设网络互联互通的同时,按照等保2.0的要求完善相关安全措施,提升信息安全防控水平,保障智慧工程网络环境安全可靠,支撑智慧工程各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专网覆盖海南核电现场核岛、业主机房、二三办公楼和安培中心等区域。

2.4招标范围

完成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智慧工地物联网建设的设备采购、安装、基础网络调试、运营商5G网络联调测试、部分设备5G网络改造接入集成工作、等保测评服务、系统质保服务以及设备安装与管线埋设需求的土建工作等。

2.5建设/项目地点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海南核电现场

2.6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115日历天;具体各工作内容完成的时间节点详见技术规格书项目进度要求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和采购人技术规格书中要求的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资质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资质证书。

C.须提供主要产品(核心交换机、千兆防火墙、万兆防火墙)的原厂商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原厂商公章)。

D.投标人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资格:贰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与PMP证,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在有效期内。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实施经理:CCNP或HCIP等同级别认证资质和CISP或CISAW等国家注册信息安全人员认证资质;

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员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

(5)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6)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7)业绩情况:企业近三年(2018-2020)具有同类项目(信息化安全或大型网络集成项目)且不少于3个,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001294819200016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03月12日15时00分—2021年03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4月14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闫波

电话:010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1号楼11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10-63310768

电子邮件:liucp@puyuan.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详情可见附件。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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