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近日发布了9个核电相关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工程及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核级不锈钢无缝钢管(DN>100)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工程及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核级不锈钢无缝钢管(DN>100)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核级不锈钢无缝钢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HDGC-WZ-GKZB-21-0244
2.2 招标项目名称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工程及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核级不锈钢无缝钢管(DN>100)设备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田湾核电厂7、8号机组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西北侧的船山,厂址地理坐标:东经1192726~1192733,北纬344108~344152。厂址西距连云港市海州区中心约33km(直线距离,以下同),西北距连云区中心约11km,北距连云港码头约5.2km;东北距高公岛乡约2km,南临黄海,西北临东崖屋村。
辽宁徐大堡核电站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辖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海,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205~1203412,北纬402001~402144。厂址东北距海滨乡约5km(直线距离,下同),距兴城市约32km,距葫芦岛市约46km,距离沈阳市约292km,东距营口约146km,西局绥中县城约18km,距东辛庄镇约8km,距刘台子乡约5km,西南据秦皇岛市约94km,东南距红沿河核电厂约103km。
2.4 招标范围
1)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工程:21种规格、 总长度12053米,总重509.559904吨;
2)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21种规格、 总长度12053米,总重509.559904吨;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材质:TP321,规范等级:RCC-M3级、质保等级:QA2级。
2.5 交货地点
核电项目现场
2.6 交货期
田湾78项目: 首批交货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交货地点:DDP至核电项目现场
徐大堡34项目:首批交货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交货地点:DDP至核电项目现场
2.7 质量标准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在国内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相应的设备制造/采购的能力。
3.3.3 投标人必须具有不锈钢管道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直管)且证书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设备。
3.3.4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7不接受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001294819200016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02月24日 17时00分—2021年03月0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三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3月30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杨文超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1号楼11楼
联系人:吕超
电话:010-63318789
电子邮件:lvchao@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详细说明请见附件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1 年 0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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