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采访各家电力公司获悉,除发生事故的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外,日本国内商业核电站已决定报废的18座反应堆将产生共计逾16万吨低放射性废弃物。中部电力公司滨冈1、2号机组(静冈县)计划在2023年前后启动国内最先实施的反应堆拆除,至2050年代各地将产生大量废弃物。
最终打算埋入地下,但除去一部分,废弃物的掩埋地尚未确定。如果不能确保场地,反应堆报废结束后废弃物恐怕将长期留在厂区内。
事故前已有3座反应堆决定报废,事故后老旧核电站的反应堆相继决定报废,共达24座。建筑和设备拆除后,被辐射物质污染或变为释放辐射性质的金属、混凝土等将成为放射性废弃物。
据各家公司称,18座反应堆将产生共计16.384万吨低放废弃物。按辐射水平分为3级,较高的“L1”为3220吨,中等的“L2”为2.934万吨,较低的“L3”为13.128万吨。
L1将埋入比70米更深的地下,L2和L3将埋在较浅的地下。已确定的仅有日本原子能发电公司东海核电站(茨城县)的L3在厂区内掩埋的地点。
滨冈1号机组已产生L3废弃物,目前在逐步撤去内部设备的涡轮厂房内放入圆桶保管。中部电力表示“反应堆报废旷日持久,一边保管废弃物一边推进拆除是可能的”,将由电力行业携手确保掩埋地。不过,今后的反应堆拆除也将产生L1废弃物,由于辐射水平较高,保管并非易事。
此外,18座反应堆产生的辐射水平极低、经中央政府确认可不作为放射性废弃物的物质约有35万吨。迄今作为材料等再利用的仅为少数,如何处置成为课题。
日本原子能学会汇总的报告称,福岛一核反应堆报废最多将产生780万吨放射性废弃物。
释放很强辐射的高放射性废弃物(核垃圾)在处理核电站乏燃料时产生。反应堆报废作业并不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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