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7日14:10,宁德核电厂2号机组处于反应堆功率运行模式,在执行火警通道试验时,发现电气厂房647房间的一个火警探测控制器(2JDT600DTL)不能正常触发。经初步调查,发现2号机组第四次大修期间改造工作中对连接厂房770/771房间增加了感烟探测器的装置,由于对数据库的修改造成该火警探测控制器地址丢失,从而导致该火警探测控制器不可用。截至目前,电气厂房647房间该火警探测控制器不可用时间已超过了宁德核电厂运行技术规范中反应堆功率运行模式火警探测系统相关事件条款“如果一个场所内的火灾探测环路部分或全部不可用,检修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的维修期限规定。
整个事件过程中,反应堆处于安全状态,三道屏障完整,无放射性释放。此次事件根据《核电厂营运单位报告制度》准则4.1.1“违反核电厂技术规格书”要求,被界定为运行事件。
二、运行事件定级及后续监管要求
本次事件过程中,对机组运行未产生明显影响,无放射性后果、无人员照射、无环境污染。根据《国际核与辐射事件分级手册》,该运行事件界定为0级事件。
宁德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做好本事件相关的经验反馈工作,并按照《核电厂营运单位报告制度》相关要求,在事件发生后30天内向国家核安全局和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提交事件报告。
从经验反馈角度出发,国家核安全局要求各核电厂营运单位汲取本次运行事件经验教训,强化在功率运行模式下厂房内进行有关设备改造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因增加相关设备而对数据库的修改造成数据丢失,导致相关设备不可用的类似事件。
备注:国际核事件分级表(INES)1-3级为事件,4-7级为事故。0级属于偏差,不在INES表内,也不在核应急范围内,仅用于电厂纠正偏差和经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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