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反应堆主泵径向止推轴承回路增加增压泵改造设计服务项目

2020-07-31 10:33  来源:中核电子商务平台    核电  田湾核电站  江苏核电站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反应堆主泵径向止推轴承回路增加增压泵改造设计服务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反应堆主泵径向止推轴承回路增加增压泵改造设计服务项目

1. 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反应堆主泵径向止推轴承回路增加增压泵改造设计服务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拟将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反应堆主泵径向止推轴承回路增加增压泵改造设计服务项目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

项目编号:CNSC-20JSHD020711

3.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

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反应堆主泵径向止推轴承回路增加增压泵改造设计服务项目,主要包含1、2 号机组主泵径向止推轴承回路增加增压泵改造项目的改造有效性分析、实施可行性论证及施工图设计,在项目的审评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在后续设备采购、安装、现场施工和调试阶段提供技术服务,该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反应堆主泵径向止推轴承回路增加增压泵改造设计服务项目技术规格书。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月。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2具备核工业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在线注册。

5.3发售时间:2020年7月30日17:00—2020年8月7日17:00(北京时间)。

5.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反应堆主泵径向止推轴承回路增加增压泵改造设计服务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5.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6.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收件人:闫岩

联系电话:010-63314669

6.3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8月25日9:00(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6.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侧

联系人:闫岩

电话:010-63314669

电子邮件:yanyan@puyuan.com

9.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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