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官网公布《关于大亚湾核电基地新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表示同意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批复内容显示,拟建应急指挥中心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大亚湾核电基地内公安分局东北侧,项目主要用于大亚湾核电基地工作人员应急指挥、应急演习、应急培训以及应急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等。环境影响评价分析表明该项目施工期、营运期日常运行产生的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废气,营运期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少量洗消废水、放射性固体废弃物和厨房油烟等污染物,在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环境部将委托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