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核电危局:合作方起诉追债 实控人名下已无银行存款

2019-08-26 08:31    台海集团  王雪欣

  8月20日,因未及时披露失信信息、分红延期,台海核电遭深交所下发监管函,这已是台海核电最近三个月收到的第五封监管函。  今年4月媒体报道台海核电未披露的失信信息后,台海核电及其背后的台海集团资金问题引发市场关注。台海集团、台海核电陷入多起法律纠纷,遭到合作方起诉追债。近日,新京报记者独家获悉,法院日前作出的一份执行裁定书显示,台海集团、台海核电以及台海集团实控人王雪欣名下暂无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证券等财产可供...


  8月20日,因未及时披露失信信息、分红延期,台海核电遭深交所下发监管函,这已是台海核电最近三个月收到的第五封监管函。

  今年4月媒体报道台海核电未披露的失信信息后,台海核电及其背后的台海集团资金问题引发市场关注。台海集团、台海核电陷入多起法律纠纷,遭到合作方起诉追债。近日,新京报记者独家获悉,法院日前作出的一份执行裁定书显示,台海集团、台海核电以及台海集团实控人王雪欣名下暂无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证券等财产可供执行。

  资金紧张背景下,台海集团和台海核电亦展开自救。7月,由烟台市政府牵头,台海集团获得四家机构总额50亿元的战略投资。

  就上述问题,新京报记者8月20日向台海集团发去邮件采访,截至发稿暂未获得回复。8月21日,台海核电证券事务代表回复新京报记者称,公司分红已经完成,公司和台海集团解决资金问题的措施、融资战投等情况均有公告,至于台海核电涉及的法律诉讼,证代表示需与公司法务沟通后再回复。

      失信事宜延迟披露,台海核电收监管函

  8月20日,因延迟披露公司失信事宜,深交所向台海核电下发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2019年3月25日,台海核电、台海核电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及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被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4月18日,上述失信信息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台海核电直至6月4日才对该重大事项进行披露。

  此番失信最早由新京报报道。4月11日,新京报报道,台海核电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彼时,台海核电相关人士在电话中告诉新京报记者,事件是与平安有关,“集团通知我们,已经处理完了”。

  深交所在8月20日监管函中表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该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有关规定。请台海核电董事会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在2019年8月23日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失信事件直接关乎企业资金链。

  新京报记者独家获悉,台海核电目前存在法律诉讼,法院曾裁定冻结其部分银行存款。

  今年4月,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就青岛川新实业有限公司与台海核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台海核电银行存款652.55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青岛川新实业有限公司人士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台海核电曾拖欠公司滚动货款600余万元一年未还,在法院下达判决后已于两个月前还清。至于为何欠款,该工作人员表示台海核电方面的说法是公司资金周转困难。

  早前的今年3月,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应山东成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冻结被申请人烟台市玛努尔石化装备有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5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企查查显示,涉诉的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下称“烟台台海核电”)的全资控股股东为台海核电,台海核电年报显示,烟台台海核电为其一级子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3.97亿元。

      台海集团陷资金困境,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

  作为台海核电控股股东,台海集团目前资金状况亦不乐观。

  新京报记者独家获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的(2019)沪0115执6921号执行裁定书显示,经查明,被执行人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王雪欣名下暂无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证券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也未能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已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等制裁措施。

  法院表示,此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仍负有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申请人如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台海核电2018年年报显示,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为台海集团控制的公司,王雪欣为该公司董事长。

  目前,台海集团所持台海核电股份已被大比例质押、冻结。

  台海核电7月12日的公告显示,台海集团累计持有公司股份3.78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54%,台海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3.42亿股,占合计持股比例的90.63%;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数量为3.66亿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6.81%。

  和台海核电一样,台海集团也遭到合作方起诉追债。

  新京报记者获悉,今年7月,就项乐宏与台海集团民间借贷纠纷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台海集团归还原告项乐宏款项3717.95万元。

  判决书显示,台海集团向项乐宏的借款需追溯至2014年台海核电借壳丹甫股份上市。当时,台海集团为完成和丹甫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向项乐宏借款,并承诺按照保底收益且挂钩丹甫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利益分成方式向项乐宏支付融资成本。在36个月限售期满解禁后,项乐宏向台海集团催告还款,台海集团以经营困难为由拒绝还款。双方后签订《和解协议》,但在归还借款本金金额和违约金数额上仍有争议。

  近日,项乐宏代理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台海集团因融资向项乐宏借款,拖欠还款给出的单方面回复也是资金困难。该律师表示,目前在法院作出判决后该案件还在履行期未届满,项乐宏方虽还未收到台海集团还款,但暂未提起强制执行的申请,如届满会立即采取行动。

     自救:台海集团获50亿战略投资

  资金紧张的局面之下,台海集团正在寻求外援。

  7月份,台海集团已由烟台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与四家投资机构分别签署了《投资意向书》,投资方拟对台海集团进行战略投资。据披露,四家投资机构拟战略投资金额合计50亿元。四家机构分别为烟台源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桐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中俄能源合作投资基金管理(济南)有限公司和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台海集团此轮战略投资方实力雄厚。其中,烟台源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烟台市财政局下属投资公司;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则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发改委批复基金设立方案,由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中国核工业集团等发起成立,首期一百亿元,总规模一千亿元人民币。

  不过,台海核电在公告中也表示,上述协议为意向性协议,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今年4月26日,台海核电公告称拟向银行申请60亿元授信。

  台海核电其时称,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因业务发展、企业规划的需要,取得金融机构一定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公开资料显示,去年12月,台海集团已完成一次增资扩股。

  中核香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以15亿港元的价格认缴台海集团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790.69万元。增资完成后,台海集团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5790.69万元,中核香港产业基金将持有台海集团48.19%的股权,成为台海集团的单一最大股东方。

  去年12月24日,台海核电公告称,就与中核香港产业基金增资扩股协议,台海集团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表示台海核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即控股股东仍为台海集团,实控人仍为王雪欣。

  8月21日,新京报记者查阅工商信息注意到,完成上述工商变更后,中核香港产业基金在今年3月和4月即将台海集团部分股权分别出质给了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质股权数分别为1401万股和1390万股。

  据台海核电7月15日的公告披露,目前,台海集团共收到中核香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4.5亿港元资金。

  一位核电央企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国内核电产业链受政策影响很大。台海核电遭遇困境的一个原因也在于此。目前,核电重启政策已尘埃落定,整个核电产业链有望激活。从台海核电的公告来看,台海核电也在试图主动把握住这次春风,和中核产业基金的合作除了解决资金问题外,也不乏战略合作的用意。

  就台海集团7月获得的战略投资,深交所随即向台海核电下发关注函,要求台海核电对此次投资详情,以及此前中核香港产业基金增资情况进行说明,包括结合台海集团目前的财务状况、流动性情况,补充说明四家投资机构向台海集团投资的原因,说明中核香港产业基金增资款项尚未收回的原因,说明此次50亿元投资是否会导致公司实控人变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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