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再次引进俄罗斯技术在国内建设核电项目。
中国核电(601985.SH)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核苏能核电有限公司会同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与俄罗斯原子能建设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ASE ”)签订《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总合同》,合同金额为17.02亿美元。
公告称,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在中国合作建设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的议定书》约定”作出的。
根据合同,中俄双方将合作建设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采用俄罗斯设计的VVER-1200型反应堆装置,拟配备国产汽轮发电机组,参考电站(核岛)为列宁格勒核电厂二期(二期1号机组已于2018年3月建成投运),电站设计运行寿命60年。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田湾,开工时间计划分别为2021年5月和2022年3月,单台机组建设工期65个月,两台机组建设间隔10个月。
根据合同,俄方对电站设计承担总体技术责任,负责核岛设计,参与仪控、电气、消防、通讯等 系统的联合设计,负责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主循环管道、主泵、堆芯熔融物捕集器等14项核岛主设备以及部分核岛辅助设备的供货;为俄方设计范围转中方供货的核岛设备以及首炉核燃料提供技术规格书;在中方实施的设备采购、建安、调试过程中提供伴随服务。
中方则负责电站总平面规划、常规岛和BOP设计,按双方合同分工,分阶段牵头或参与仪控、电气、消防、通讯等系统的联合设计,负责核岛其余设备及全部常规岛和BOP设备供货,负责电站建安、调试等工作。
在此次合同签订之前,2018年6月8日,上合青岛峰会前夕,中国核电母公司中核集团就与ASE 母公司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在北京签署《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框架合同》、《徐大堡核电站框架合同》和《中国示范快堆设备供应及服务采购框架合同》。
根据当时的合同约定,中俄将在田湾和徐大堡厂址合作建设4台VVER-1200型三代核电机组,双方将在中国示范快堆项目中开展设备供货和技术服务合作。《辽宁日报》最近报道,“刚刚过去的2018年,辽宁全省上下狠抓重大项目建设,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两台俄罗斯先进核电机组优先落户辽宁徐大堡核电二期项目。”
也就是说,和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一样,辽宁徐大堡核电二期的两台机组都采用俄罗斯设计的VVER-1200型反应堆装置。不过,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中方与俄方尚未就该项目签订最终的合同。
2019年是中国重启核电的一年。第一财经记者从相关权威渠道获悉,日前国家已经正式核准4台百万级千瓦的“华龙一号”机组,其中两台位于广东,两台位于福建。这是2016年以来,国家首次核准新的核电项目。
“今年将是我国核电行业的春天。”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核电企业内部高管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说,“我们等得太久了。”
核电项目投资巨大。目前,不管是中国的“华龙一号”,还是俄罗斯的VVER-1200,这样的第三代百万级千瓦的核电机组,每台总投资至少需要200亿元人民币。因此,刚刚获批的4台“华龙一号”机组总投资将高达800亿元人民币。
根据《中国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全国在运核电规划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3000万千瓦。但国家能源局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1月20日,全国在运核电机组装机容量4590万千瓦,在建机组1218万千瓦,离2020年的规划目标还差3000万千瓦。
如果要实现《中国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那么中国需要在2019至2020年开工建设30台单机装机容量为100万千瓦的核电机组。而30台这样的核电机组,总投资将高达6000亿元。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