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美国能源部(DOE)发布《关于防止中国非法转移美国民用核技术用于军事或其他未经授权目的的措施》。
平安观点:
小堆、四代堆技术转让被禁,中广核遭受全面封锁:此次美国能源部发布的措施主要针对美国联邦法规第 10 章第 3 节的 810 条款(10 CFR part 810)做出调整,在技术转让方面主要包括禁止轻水小堆、非轻水先进反应堆(例如第四代核反应堆等)、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新技术转让,以及相关软件系统的源代码、工程设计技术等;在设备和部件方面,禁止与美国有直接经济竞争的出口申请,例如 “华龙一号”、以及 CAP1400 的美国专有设备。此外,因之前涉核间谍案的影响,不论是技术还是设备、部件、材料,美国均禁止向中广核及其附属单位或相关实体进行技术转让、出口。但中广核此前已调整规划,AP1000 待建机组仅有陆丰核电站一处。
禁令对 AP1000 影响有限,后续机组仍有希望:虽然禁令提出了多条限制措施,但同时也明确表示,同意延长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前的已有技术转让许可(针对 AP1000)、转让运行安全相关新技术、转让支持已商用物品销售所需的技术,出口支持 AP1000(含 CAP1000)和 CAP1400 建设所需的设备和部件。由此可见,虽然美国百般提防,但面对中国这一 AP1000 的全球最大市场,经济利益的考量仍让其不得不在城墙上留出一扇门。目前,AP1000 全球首堆三门 1 号已经商运,首批 4 台示范机组中的另外 3 台也将在今、明两年陆续投产,国产化率水平稳步提升。在我们之前的调研中了解到,相关核心部件已基本实现国产化,后续机组的施工建设不存在关键性问题。虽然在中美贸易战的背景下,产业政策可能出现变化和调整,但后续机组仍有获批希望。
“华龙一号”有望加速,禁令刺激新机组提前获批:作为国产三代核电技术的代表, “华龙一号”全球首堆福清 5 号机组已于 2015 年 5 月 7 日开工建设,工程重大节点均按照计划如期或提前实现;海外首堆巴基斯坦卡拉奇 2 号机组也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开建。从国际惯例来看,各种机型的首堆工程建设工期一般在 80 个月左右,但“华龙一号”整体工程进度较快,有望突破全球各首堆的平均 80个月工期,计划在 60-72 个月内实现投产。“华龙一号”基于国产二代加核电技术,引入了非能动安全设计等三代核电的技术理念,技术成熟度高,业内一直呼吁在首堆投产前即可开始后续新机组的审批和建设。此次美国的禁令特别针对“华龙一号”做出限制,充分说明了这一国产三代核电技术对其造成的压力,反而可能对新机组的提前获批产生促进作用。内部推力和外部压力的双重作用下,“华龙一号”有望后来居上,成为中国三代核电的主力堆型。
投资建议:美国能源部发布的针对中国核电技术转让禁令,虽然意图达到遏制中国核电技术发展的目的,但一方面出于经济利益的需求,难以对 AP1000 相关项目造成重大影响,只会促使中国加快相关技术的国产化替代;另一方面,更可能会刺激中国确立“华龙一号”为三代核电的主力堆型,加快新机组的审批建设。我们建议对产业链相关标的进行布局。其中,发电运营板块强烈推荐 A 股唯一纯核电运营标的中国核电,推荐参股多个核电项目的浙能电力,建议关注拟回归 A 股、国内装机第一的中广核电力。
风险提示:1、核安全事故:任何一起核事故均可能导致全球范围的停运、缓建;2、政策推进不及预期:部分地区目前仍处于电力供大于求的状态,可能影响存量机组的电量消纳以及新机组的开工建设;3、新技术推进遇阻:国内新建机组均采用第三代核电技术,如果出现问题,将影响后续项目的批复和建设;4、电价调整:随着电改的推进,电力市场的发展可能导致市场交易电量及价差进一步扩大,拉低平均上网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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