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在9月26日的例行会议上,通过了汇总日本原子能发电公司在东海第二核电站接受审查时所示安全措施的“审查书”。至此,东海第二核电站正式通过了作为重启前提的审查,这在2011年3月的日本大地震中因地震和海啸遭受损失的核电站中尚属首例。东海第二核电站是首都圈唯一的核电站,2018年11月将到达40年的运转期限,原电公司力争实现重启并延长运转最长20年。
据日本共同社9月27日报道,在与引发事故的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类型相同的沸水堆中,东海第二核电站是继东电柏崎刈羽核电站6、7号机组(新潟县)后第二例正式通过审查。在核电站新安全标准施行后已有8座核电站15个机组通过审查。
然而,要实现重启除了安全措施持续到2021年3月外,该核电站还是全国首例核电站所在地允许重启的手续中不仅要得到当地地方政府同意,还要由周边地方政府点头的案例,必将困难重重。防备事故的居民疏散计划以方圆30公里为对象,这一范围内生活着96万人,在日本全国核电站中位居首位,制定疏散计划的工作不见进展。
规制委员会在7月的会议上汇总审查书草案,随后进入了公开征求意见等环节。东海第二核电站需要在11月底前通过汇总设备详细设计的工程计划和延长运转审查。两项审查均已基本结束,到达运转期限前有望获批。
地震发生时东海第二核电站反应堆紧急停止,用于冷却的外部电源丧失。此外还遭遇了5.4米的海啸,3天半后反应堆进入冷温停止状态。
原电公司2014年5月申请了重启审查。审查中设想遭遇最高17.1米的海啸,提出将建设高20米、全长1.7公里的防潮堤。
原电在震灾发生后所有核电站均未运转,经营恶化,东海第二核电站安全措施费用高达约180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10亿日元)。规制委员会要求其出示资金筹措手段,接受东海第二核电站供电的东北电力和东京电力已表示愿意提供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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