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20年核电装机容量将超8000万千瓦,年内计划开工6-8台核电机组

2018-08-22 17:31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核电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立足我国核电长远发展,坚持标准自主化与国际化相结合,凝聚共识,自主创新,加快建设一套自主、统一、协调、先进、与我国核电发展水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核电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立足我国核电长远发展,坚持标准自主化与国际化相结合,凝聚共识,自主创新,加快建设一套自主、统一、协调、先进、与我国核电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核电标准体系。

有业内人士表示,我国核电建设有了统一标准,能够降低核电设计、建造、运营维护、退役全寿命周期的成本,提升经济性与安全性。且标准自主化水平提高后,能够提升我国核电标准的国际影响力,促使中国核电“走出去”步伐加快。

《指导意见》明确到2019年,形成自主统一的、与我国核电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核电标准体系;到2022年,国内自主核电项目采用自主核电标准的比例大幅提高,我国核电标准的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显著提升;到2027年,跻身核电标准化强国前列,在国际核电标准化领域发挥引领作用。

装机容量将超8000万千瓦

目前我国核电在运装机规模世界第三,在建装机规模世界第一,按照国家核电发展规划,到2020年我国核电在建、在运装机规模将达到8800万千瓦,核电标准化建设面临关键窗口期。《指导意见》体现了国务院对核电标准化的高度重视,必将有力促进各方面进一步凝聚共识,以标准化形式固化我国核电行业近30年来实践和探索积累的丰富数据和宝贵经验,实现自主核电标准的引领和支撑,尽早突破核电技术装备和工程服务国际合作面临的标准瓶颈,提升我国核电标准的国际交流合作水平,打造中国核电标准品牌。

根据我国《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到2020年我国在运和在建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8800万千瓦,预计至2020年将招标30台以上机组。目前,我国大陆在运核电机组共38台,装机容量达到3693万千瓦。国家能源局《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今年内计划建成三门1号、海阳1号、台山1号、田湾3号和阳江5号机组,合计新增核电装机约600万千瓦。同时积极推进具备条件项目的核准建设,年内计划开工6-8台机组。

中国核工业集团此前公布,预计到2020年,全球将新建约130台核电机组,到2030年前将达到约300台,其中,“一带一路”国家和周边国家将占到新建机组数的约80%。我国力争2030年前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造约30台海外机组。据中核集团预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核电合作,将直接撬动3万亿产值规模的市场。

日前,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发布的《2018年1-6月全国核电运行情况》显示,1-6月全国商运核电机组累计发电量为1299.94亿千瓦时,同比上升了12.52%。

全球首堆AP1000核电机组三门1号于6月30号顺利并网发电验证了其技术成熟性,三代核电阻碍因素消除。“一带一路”为中国核电技术“走出去”提供了广阔舞台。

制定并输出中国标准

有研究机构指出,由于安全方面的考虑,2015年后国内核电审批陷入停滞。国家政府部门仍然对发展核电信心十足,《2018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中提出积极推进具备条件项目的核准建设,年内计划开工6台至8台机组。目前AP1000和EPR首堆已开始并网发电,有望在年内投产,待三代首堆机组安全性得到实际验证后,今年核电审批重启是大概率事件。

我国核电运营商仅有中核、中广核和国电投,竞争壁垒极高,同时核电运营商盈利能力稳定,是同水电类似的公用事业品。核电项目审批将再次开启核电的成长预期,有望提高核电运营商的估值水平。

中国广核集团董事长贺禹曾表示,制定并输出中国标准是我国由“核电大国”向“核电强国”迈进的必由之路。建立与我国打造核电强国目标相适应的自主核电标准体系,才能真正实现我国核电从“跟跑”到“并跑”,再到“领跑”。

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最新统计,我国投运的核电机组达38台,装机容量达到3693万千瓦。随着“华龙一号”、CAP1400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堆型的推出,核电“走出去”步伐的加快,我国核电标准化的需求更加迫切。

2017年4月,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核安全局组织召开《“华龙一号”国家重大工程标准化示范实施方案》发布会,该《方案》要求依托“华龙一号”示范工程开展核电标准化示范,利用4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完善优化现有压水堆核电标准体系,健全一套自主的、能够满足“华龙一号”国内建设与出口需求的,涵盖核电全生命周期的压水堆核电标准体系。

《指导意见》还明确,深化国际合作,扩大核电标准国际影响。推进与核电贸易国标准化合作。加强对核电贸易国行业政策、监管体系和标准体系的研究,推动建立双边、多边合作机制,强化标准与政策、规则的有效衔接。并且,要加强与国际标准组织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活动,在相关国际标准化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加强与核电强国的标准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标准互认、标准共建及技术交流等合作,提升我国核电标准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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