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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温室气体减排问题是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而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由于我国能源供给侧结构极不合理,能源供应过度依赖煤炭资源,导致近年来我国大部分地区遭受严重雾霾困扰,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因此我国实施能源战略大调整势在必行。在各种能源中,核能具有近乎零碳排放、不受天气影响、稳定供应大量电力等诸多优势,大规模发展核电已经成为提高我国能源供应能力、推进能源消费清洁、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
我国核电机组多种堆型、多种技术、多类标准、多国引进的局面并存,核电的发展经历了引进、消化、吸收,以及为适应我国法规要求进行设计调整、设计优化等过程,多年来我国在核电自主设计、自主制造、自主建设和自主运行等各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未来核电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与此同时,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借鉴国际和国内其他工作领域先进监督管理模式、法规标准体系和运作机制,在实践中发展、在创新中进步,使得核设施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取得了世人瞩目的安全业绩,也积累了丰富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成熟经验。
我们基于网络数据收集及调研,从八个维度对2017年我国核安全状态数据进行描述,致力于形成我国2017年核安全全景图,供大家参考。
一、核电发展历时30余年,机组数量已进入世界前列
我国民用核电发展历时30余年,商运核电机组运行合计近270堆年。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国已投入商运核电机组中,最早建成的是秦山核电厂CN-01机组,其开工日期为1985年3月,并网日期为1991年12月,商业运行日期为1994年3月;最晚建成的是福清核电厂4号机组,其开工日期为2012年11月,并网日期为2017年7月,商业运行日期为2017年9月。
我国核电机组数量已进入世界前列,在建核电机组连续多年世界第一。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我国已投入商运核电厂共13个,机组共37台,其中35个为压水堆,2个为重水堆;在建核电厂共9个,机组共19台,其中18个为压水堆,1个为球床模块式高温气冷堆(HTR-PM)。
二、核电机组型号较多,分布较广
我国核电技术主要来自于美国、法国、加拿大和俄罗斯4个国家,机组型号较多。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国商运核电厂机组型号有7种,全部属于二代堆,包括CNP-300、CNP-600、CNP-1000、CANDU6、M310、CPR-1000和VVER;在建核电厂机组型号有5种,含二代堆和三代堆,包括AP000、EPR、M310、ACPR1000和HTR200。
我国核电机组主要分布于东南沿海。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国商运核电机组分布在7个省,广东省、浙江省与福建省数量最多,商运核电机组最多的市为浙江省嘉兴市,机组数量为9台;我国在建核电机组分布在7个省,广东省、江苏省与山东省数量最多。截至2017年12月我国核电厂分布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截至2017年12月我国核电厂分布统计
三、核电装机容量不断提升,发电量稳步增长
我国核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不断提升。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国投入商业运行的核电机组总装机容量达到35807.16MWe(额定装机容量),位列世界第四,比2016年底提高了2175 MWe;其中单机容量最大的红沿河核电厂所属4台机组(1119 MWe),最小的是秦山核电厂CN-01机组(310MWe)。我国在建核电厂单机容量最大的是台山核电厂(1750 MWe),最小的是石岛湾核电厂(211 MWe)。
我国核电机组发电量继续上升。2017年,我国商运核电机组累计总发电量为2474.69亿千瓦时,约占全国累计发电量的3.94%,比2016年上升了17.55%,超过日本,进入全球前三名;累计上网电量为2316.42亿千瓦时,比2016年上升了17.83%。我国商运核电机组中,发电量和上网电量最大的是阳江核电厂1号机组,分别为92.3738亿千瓦时和86.9983亿千瓦时。
2017年,我国核电厂运行数据如表2所示。
表2 2017年我国核电厂运行数据
四、核电企业均由中央管理,核电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我国核电集团企业均由中央管理。我国从事核电建设与运营的集团主要有4个,分别为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国家电投以及中国华能。截至2017年12月,我国商运核电机组按不同集团划分,中核集团17个,中广核集团20个;在建核电机组按不同集团划分,中核集团8个,中广核集团8个,国家电投2个,中国华能1个。2017年我国各核电集团公司核电机组数量如图1所示。
图1 2017年我国各核电集团公司核电机组数量统计图
我国核电人才队伍不断壮大。2017年,我国核电行业从业人员(不含核燃料循环和设备制造)约15万余人,专业技术人才8万多人,高技术人才(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2万多人。核电行业高技术人才中,核电行业拥有两院院士19人,国家“千人计划”16人,国家“万人计划”5人。此外,我国已有40 余所高校设立了核专业。
五、核电安全运行业绩良好,核应急建设稳步推进
我国核电保持良好运行状态。2017年,我国各商运核电厂严格控制机组的运行风险,继续保持安全、稳定运行,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一级及一级以上的运行事件,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件、环境事件、辐射污染事件,未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未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
我国继续积极推动核应急建设。2017年,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依法对民用核设施场内应急计划开展审评和复审,对核设施日常应急准备情况、场内综合应急演习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有效加强对核设施应急准备工作的监督管理,协调并指导地区监督站督导新疆、贵州、海南、山西、河北、安徽等6个省市环境保护部门实施辐射事故综合应急演习,不断加强自身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能力。
六、核电厂放射性流出物严格受控,公众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辐射监测标准,依据国家核安全局批准的排放限值,各商运核电厂对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进行了严格控制,对核电厂周围环境进行了有效监测。
2017年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各商运核电厂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量均低于国家标准限值,所测出的环境空气吸收剂量率在当地本底辐射水平正常范围内。
我国商运核电厂工作人员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国家标准《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中规定了工作人员职业照射的剂量限值: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不超过20mSv;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不超过50mSv。2017年,中国商业运行核电厂工作人员所受到的照射剂量均远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
七、核电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审评与监督任务繁重
我国核与辐射安全审评及监管体系经过多年发展已基本形成,建立了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为行政核心,以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六个地区型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为监督主力,以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核安全设备监管中心)、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等为技术支持的国家级监督管理体系。
我国核电审评任务繁重。2017年,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完成核电厂核安全相关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共计191个,对各核电厂开展的监督检查活动合计57次。
八、监管培训持续开展,人员资质管理不断加强
我国高度重视核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截至2017年12月,举办8期国家核安全局核安全初任业务培训班,共429人参加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举办9期核电培训班(核与辐射安全中级培训),共282人参加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举办9期省级辐射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共306人参加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与清华大学联合举办6期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辐射防护与环境保护方向工程硕士研究生班,学员共计162人。
我国不断加强核电人员资质管理。截至2017年12 月31日,共计2,530人持有核动力厂操纵人员执照,其中1,296人持有高级操纵员执照,1,234人持有操纵员执照;共计6,158人持有13,199张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资格证书;共计9,272人持有20,785张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全国共计4,042人获得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2,056名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在250家单位执业。